楼主: 7988

[征婚] 征婚(男征婚)

[复制链接]
16
 楼主| 发表于 2025-5-29 16: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既然加好友了,我主动介绍自己了,哪怕不合适作为礼貌,你是不是也应该介绍自己一下呢?把自己隐藏起来,把别人了解清楚就删掉别人的人是素质真差,最起码礼貌的介绍自己再说声不合适,礼貌的互删!都是成年人了,这点素质都没有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楼主| 发表于 2025-6-9 08: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加好友1377591937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0516-86238929/0516-86006008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15351650066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版权所有:邳州九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09074357号-20 苏B2-20140211号 法律顾问: 朱仕宝(13905222752)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