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网友们,
您们好!
我叫吕小红,男,46岁,1973年4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41122319730419705汉族,初中毕业,家住: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北麻庄村当西组51号,电话:18739860686。
我家遭难的起因:
我家在1998年响应政府号召发展大棚菜事业发家致富。在1999年,2000年每年收入三万元,没想到2001年,2002年两年没有收入,原来我家的菜地,在第一年菜苗是全部移栽别人十年大棚种植户的菜苗,没想到全部带有根线虫病,我在2003年开始改变种植方法,全部换成短期蔬菜种植,然后在2003.2004.2005年收入分别为5万,6万,7万。到了2006年,我把三个大棚的土深挖一米全部换掉,三个大棚全面维修总共花了7万多元。想着明年收入九万左右。
谁知到了2007年1月,政府通知拆掉大棚,天呀!简直是灾难!我家肯定不同意,我多次和政府商量保留我家大棚菜。镇政府人员说:“你们干了八年多,我们政府一点好处都没有,这些年领导参观,外地人员参观学习光接待费政府花了一大笔钱,你们不掏一分,对政府来说你们就是灾星,大棚坚决取掉。”
到2007年2月,政府填满菜地水井,推平菜地水渠,断掉菜地电源。派人骚扰,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直到六月吓坏我母亲和哥哥,他们很快与政府以6.5元赔偿签订协议,强行拆掉我家三个大棚。我强烈要求赔偿到位,他们不理,开始雇佣大批社会闲散人员,对我一家进行长期骚扰恐吓等。我实在忍无可忍,在2011年以书面形式向村,镇,市,省,中央信访局递交提交材料长达两年。在这两年期间,一直骚扰我全家,灵宝县公安局对我非法拘留五次,我才被迫与镇政府签订每月2500元,总付八年的协议。2013年后,政府还是对我全家骚扰恐吓,并且勾结学校不叫我儿上学,直到2017年中断赔偿协议,捏造罪名给我判刑两年。
判刑大致内容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 公.检.法以对我五次非法拘留为证据。
二. 公,检,法以对我三次我和我妻子看儿子,女儿认为是反映作为证据。
1. 我在2017年去郑州中原工学院看女儿,商量我儿转学到辽宁省,被政府人员和公安人员在火车站拦了回来,我一再解释说:“我是看女儿商量我儿转学事,没有拿材料,你们可以搜查。”,他们不听。
2. 我和妻子在2017年10月12日和10月23日去焦村医院看儿子商量转学事,又被他们从半路上拦了回来。
在2017年10月24日进看守所前后,公.检.法.政府多次都说:“你儿子是不能上学的,这是你要钱的结果。接受现实,如果你不叫你儿子上学,剩下钱你也不要,你就无罪。你叫你儿子上学,你就有罪,你的所有证据全部无用。”,我多次说:“我把大棚菜所有赔的钱全部退掉,叫我儿上学。”公,检,法,政府都说:“你不听,你儿子坚决不能上学,你等着坐两年监狱吧。”
我现在出狱,看到我儿还没有上学,全家人已经精神崩溃,快要面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境况。
敬爱的网友们,您们如果想看公.检.法对我非法判刑的详细内容,请您们看我在天涯杂谈发的两个贴子,这两个贴子名为《刑事诉讼书》和《农民吕小红要求·严惩对吕小红判决的二级主审法官及相关公检人员》
敬爱的领导们,我们全家叩谢您们能在百忙之中看我的贴子,希望您们能还我清白,使我们全家过上正常生活,我们全家向您们再次滴血叩拜,每人三个响头以表谢意。
敬爱的网友们,我们全家叩谢您们能关注我的贴子,关心我全家的事情,我们全家再次滴血叩拜,每人三个响头以表谢意。
发帖人:吕小红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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