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名单
2017年3月30日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蒋惠琴同志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王小曼同志为徐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于博同志为徐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王增良、范祝三同志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秦光增同志的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蒋永良同志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汪跃同志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叶正刚同志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朱良平同志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新祥、季辉、马强同志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于诚群同志的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范群同志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俞波涛同志为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韩筱筠同志为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葛志军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闵正兵同志为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俞昕水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宋祥林同志为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肖天奉同志为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孙光永同志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戴飞同志为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张新祥同志为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李军同志为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朱良平同志为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葛晓燕同志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蒋永良同志的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王君悦同志的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汪跃同志的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戴飞同志的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闵正兵同志的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俞波涛同志的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王鹏同志的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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