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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解放路实验学校校长郭泾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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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7 11: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邳州市解放路实验学校校长郭泾宗,不给校聘老师买社保,以廉价的工资聘请校聘老师代课!

一:邳州市解放路实验学校建校与2014年9月投入使用,原校长陈立芳,是实验小学校长,张村小学校长,解放路
实验学校校长(负责分管建设解放路实习学校)工作,在次期间口头答应给校聘老师每年涨100近工资,不签劳动
合同,2014年当年工炎每月1100元(白菜的价格)聘
用。
二:口头承诺以后,在2015年涨了100元,(涨后工资
1200元)2016年就不给涨了,因为学校要建设初中部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等等建设,天天忙于建设,几年都几
乎见不到人影,在此期间多次反应此事,都被几句话敷衍,说要和校委会商讨,(真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涨
工资和社保问题无人问津,只有副校长闫怀项主持工作,却无此权限!!!(估计是没把校聘老师当人看)。
三:时间过到2022年9月左右原校长陈立芳退休,不在担任解放路学校校长,所以校聘老师工资问题和社保,更是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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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2年3月由郭泾宗校长担任,(不简单,刚来到学校把所有的树!所有的树都给挖走了,换了一批新树,是不是有点浪费国家财产?)

四:郭泾宗校长担任期间,去反应校聘工资社保问题,更是推门不入,就是一句话(他没说给涨工资,你去找之前
校长去吧),他管不了!(每次反应问题都有录音)
2024年现在解放路校聘老师工资五花八门,从1100元到
(高的不知道,看你和校长的关系定工资吧,一手遮
天)。
五:郭泾宗校长担任期间,只要是硬件不太合适的,咱就换!净水机换,花花草草换,操场跑道换,监控换,大白
墙铲,车棚换,金鱼换,国旗位置换,搞一次活动换一次
大大的广告布,(天天哪有心思去管校聘老师涨不涨工资的问题啊,也是自己吃饱,管你啥事),建校修修补补,换来修去有的是钱,就是不给你涨工资。
六:此事情,您怎么看?我怎么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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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 10: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不给买五险,违反了劳动法哪一条?

在现代社会,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日益受到重视,其中“五险一金”作为劳动者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有部分企业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也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那么,企业不给买五险,具体违反了劳动法的哪一条规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其中,“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基本社会保障。

进一步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也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这一条款再次强调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义务,并赋予了劳动者相应的查询和监督权利。

当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时,就构成了对劳动法的违反。具体来说,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并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还可能面临其他法律责任。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企业不给买五险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遇到此类问题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维权。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企业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劳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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