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社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开展的”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现组织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工作,特公告如下: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有关规定,对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确定按照社会单位主动申报。 ◆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 ◆申报要求◆ 凡符合《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的单位,均应主动向本单位所在行政辖区消防救援大队申报备案。如单位符合界定标准未申报,发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单位法律责任。 ◆申报途径及方式◆ 请拟申报单位如实填写《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附件2),并将纸质盖章件报送至邳州市消防救援大队或将纸质盖章扫描件发至市消防救援大队邮箱:pizhouxf@126.com,联系人:白雪峰,电话:0516-68960657。 附件: 1、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 邳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1: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界定标准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附件2: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 备案登记表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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