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天泰勾结天津法官杨树江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2009年8月3日撤销原两审枉法判决后,西法院院长张建国承认原审枉法判决,并讲;“2009年前一定给我依法判决”可是,2011年6月17日,快两年了,河西法院又做出了一次枉法判决。 天津河西法院、二中院、高院在审理张葳、张天泰一家各类刑事、民事案件时,法官﹙院长﹚刘毅容、庭长杨树杰、法官李庆刚、何利纯,及重审法官刘卫平、吴狄红、张丽娜在诈骗犯张崴、张天泰的操纵下渎职侵权,以案谋私,通过诉讼协助诈骗犯张崴、张天泰诈骗他人财物,造成天津三级法院枉法判决;我多次向天津各级法院及相关部门举报和控告,法院有关部门读职侵权,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还为其违法犯罪行为狡辩和推卸责任;不仅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人身权益也得不到保障,更会变向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败坏社会风气,严重破坏了法治建设,与公平正义背道而驰;请求调查天津法院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问题,以便河西人民法院改邪归正! 天津人民法院的枉法; 就因为原告张葳、张天泰有几千万元吗? 就因为张葳、张天泰认识中纪委副书记刘峰岩的女儿,河西法院院长刘毅容吗? 原告“在西青法院法庭上承认的事实,向河西法院提出相反之诉讼,”怎么原告还能胜诉讼 。 举报人;陈仲英 电话1592217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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