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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教导员涉嫌徇私枉法和违法违纪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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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7 14: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大理州大理
尊敬的上级有关部门和广大媒体:
我们是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的公 民,今匿名举报安康市汉滨区交 警大队江北中队主持工作的李 季,利 用教 导员职权便利,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将2020 年10月6日杨 海醉驾案、10月24日邹军醉驾案丶11月2日王先斌醉驾案、11月12日艾思勇醉驾案等四案醉驾刑事案 件改为饮酒驾驶行政案 件,徇私枉法谋取利益, 李 季曾数次被网上举报,都因他撑握安康很多领 导的秘密,每次平安无事过去,大肆使用公权特 权以权谋私 。迫切期望相关部门立案侦 查(此附有关证据和法条,因怕打击报复,故采用匿名之举报。)

附录: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 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 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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