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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纪委三任书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导致两亿五千万贷款被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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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3 14: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淄博
吉林纪委三任书记压案不查,导致两亿五千万贷款被诈骗,1598套房产被查封

我叫尹世兰,原住吉林市昌邑区,户籍所在地是吉林市昌邑区。

(了解更多真相、或查看相关证据原件照片,请您百度搜索:吉林三任纪委书记不作为、吉林纪委三任书记压案不查、吉林纪委三任书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吉林纪委三任书记为吉林版“孙小果”充当保护伞、吉林市张维国、吉林公安张维国、吉林市裴昌力、吉林市尹世兰,真相比写入两高工作报告中的“孙小果案”和“操场埋尸案”更加触目惊心!)

云南“孙小果”是通过买通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们利用假立功、假发明等手段为其减刑,出狱后继续为非作歹欺压百姓!

吉林市政法系统的“孙小果”们为了帮助原市委书记周化辰和赵静波招商引资来的开发商骗取“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诈骗银行贷款和购房人的预售款,他们指使诬告枪手李文华伙同吉林市昌邑区公安局经侦民警张维国等人伪造银行票据、银行业务公章等证据制造假职务侵占案,公检法三家联手绑架我前夫裴昌力,将我前夫裴昌力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里十七个月,差点就死在了看守所里。他们利用我前夫裴昌力被他们绑架在看守所的机会,帮助黑恶势力和利益集团侵占、诈骗、强拆了我的房产。

吉林市昌邑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张维国等人的犯罪性质和动机比美国白人警察杀害非洲裔男子更加令人发指。但在吉林市三任纪委书记胡冬梅、张殿峰、郑文家等人的庇护下,他们十八大以后不仅不收手,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如果这样的司法败类们继续逍遥法外为非作歹,每一个吉林百姓都有可能成为他们任意掠夺和宰割的羔羊,吉林百姓的生命和财产还有什么保障?

吉林市三任纪委书记长期压案不查,帮助两任市委书记周化辰和赵静波一起为吉林版“孙小果”们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由于他们的包庇和纵容,导致吉林市以昌邑区司法局原局长王春、副局长孙长军、昌邑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禚吉祥为首的黑恶势力,制造假职务侵占案绑架我前夫裴昌力,冒充产权人侵占我房产,帮助老客运站中京城项目开发商诈骗“华融吉林分公司”两亿五千万贷款,两千户购房人缴纳的购房款,造成中京城项目1598套老百姓已经缴纳了购房款的房产和拆迁户的回迁安置房被开发商抵押给了“华融吉林分公司”,并且已经被吉林省高法查封,随时面临着被高法拍卖替开发商偿还贷款的风险!

中京城项目原址是吉林市老客运站,2009年,原市委书记周化辰和副市长赵静波(原吉林省交通厅副厅长)打着招商引资的旗号,把位于市中心的老客运站搬迁至偏远的雾凇路,却将位于市中心的老客运站原址黄金地段的一类商服用地以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贱卖给了中京城项目开发商,老客运站的搬迁,在吉林市影响极为恶劣,2014年5月18日,曾被央视焦点访谈节目曝光:客运站去哪了?

从2013年开始,我就通过邮政快递向吉林市纪委书记胡冬梅、张殿峰、郑文家等人和三级纪委监委信访室等部门邮寄了实名举报材料和相关证据八百余封,这些举报材料足以装满一货车,并且还通过三级纪委监委举报网站实名举报了一千多次。

现在,八年过去了,八百多封举报材料均石沉大海,无人回复!我的举报材料都去哪了?

如今,我手握产权证,房子已经被侵占、诈骗、强拆整整十年了,我却没有得到一分钱的房屋拆迁补偿。

我想在这里问一问吉林市的纪委书记胡冬梅、张殿峰、郑文家和各级纪委监委信访室的负责人们:难道是我举报的内容不属实吗?还是我提供的几十份证据还不够充分?为什么八年都没有结果???

1997年,我在昌邑区投资成立了“昌邑区司法局第四法律服务所”,该所的人、财、物和办公用房均为我个人投入,负责人是我高薪聘请的离休干部王忠孝,多年前已经病故了!

1998年,因“昌邑区司法局第四法律服务所”拓展业务需要办公用房等原因,我将自己经营的“吉林市诚信物资经销处”180万债权通过“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取得的一套商服用房靠挂在了“昌邑区司法局第四法律服务所”名下。该房产的靠挂是经“昌邑区第四法律服务所”申请,昌邑区司法局盖章和宋韧局长签字同意的。

2009年11月,“吉林市金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该房产所在地开发“中京城”项目,负责该项目拆迁工作的是“吉林黑马拆迁公司”,公司负责人叫顾大杰。顾大杰在吉林市搞拆迁多年,可谓手眼通天,不仅在吉林市老客运站“中京城”项目区域内持有一块两千九百多平米的土地,并且还以该土地入股“中京城”项目。

2009年11月13日,顾大杰在“中京城”项目土地尚未挂牌出让的情况下(2010年1月5日挂牌),就给我们拆迁户召开了拆迁大会,并给我们每人一份“产权置换意向协议”。

在拆迁会上,顾大杰以在短期内与“吉林黑马拆迁公司”签订“产权置换意向协议”可以低价购买扩大面积等优惠为诱饵,企图在土地并未挂牌出让的情况下就与拆迁户签订意向协议,为自己将来谋求不正当利益做准备。

我因发现项目土地当时并未挂牌出让,就拒绝了顾大杰要与我签订“产权置换意向协议”的要求,顾大杰因此对我怀恨在心,于是他开始勾结他好友“昌邑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昌邑区政府法律顾问、昌邑区司法局法律顾问禚吉祥、昌邑区司法局局长王春、副局长孙长军等人对我进行威胁恐吓!

禚吉祥威胁我说:“这是吉林市的重点项目,你的房产是180万债权法院裁决给你的,现在拆迁补偿就给你180万,你要是敢不同意,昌邑区政府就让昌邑区司法局顶雷,司法局就把你的房子给充公!”

禚吉祥的无理要求被我拒绝后,他就擅自到吉林市房产档案处复印了“昌邑区司法局第四法律服务所”的房产档案,通过房产档案禚吉祥找到了当年“吉林市诚信物资经销处”的债务人“蛟河文华运输有限公司”的法人李文华。

禚吉祥利用李文华已经负债五千多万和儿子吸毒急需用钱的心理,勾结吉林市昌邑区经侦大队民警张维国等人伪造银行票据,指挥李文华到昌邑区经侦大队报假案。

他们把我离婚多年的前夫裴昌力伪造成“蛟河文华运输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和“昌邑区司法局第四法律服务所”的负责人,并诬陷我前夫裴昌力1999年3月29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李文华另一家“吉林市圣鑫实业有限公司”的五十万注册资本金。

事实是:1999年3月,李文华因注册“吉林市圣鑫实业有限公司”没有注册资本金,向我前夫裴昌力借了五十万,“圣鑫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以后,李文华又将五十万偿还给了裴昌力。李文华向裴昌力偿还借款的事实,竟被禚吉祥和张维国构陷成了裴昌力职务侵占。

2012年5月24日,昌邑区经侦大队的张维国等人将已经在北京定居多年的裴昌力从北京抓捕,并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里。

为了绑架我前夫裴昌力,达到侵占、诈骗、强拆我靠挂在“昌邑区司法局第四法律服务所”房产的目的,禚吉祥和李文华勾结吉林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杨敏,把昌邑区经侦大队办理的案件通过昌邑区检察长郭志强移送给了龙潭区检察院,并指使党羽龙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昌秋、批捕科科长王卫东将裴昌力逮捕,在无罪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杨敏和王昌秋仍指使公诉科副科长李文燕将裴昌力公诉到了龙潭区法院,导致裴昌力蒙冤吉林市看守所十七个月。如果不是我找到1999年“吉林市圣鑫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证明五十万注册资本金是李文华向裴昌力借用的,裴昌力就会被龙潭区法院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很可能就会冤死在吉林市的监狱里。

2013年10月18日,在我靠挂房产被昌邑区司法局侵占、产权证被吉林市房管局作废、170平米房产被李文华诈骗、包括我房产在内的四千多平米未与开发商签订拆迁协议的房产被拆迁公司暴力强拆后,我前夫裴昌力才被从吉林市看守所里放出来!

2010年初,禚吉祥就开始勾结昌邑区经侦大队的张维国开始非法对我前夫裴昌力进行调查,张维国利用职务之便四处收集我前夫裴昌力所谓的犯罪证据,犯罪证据虽然没找到,却非法获得了因丢失2007年2月就已经被我依法申请作废的“昌邑区司法局第四法律服务所”作废的产权证(QZ20000974)。

2004年12月,因投资需要资金,我准备用该房产抵押贷款。“吉林九鑫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贵银承诺帮助贷款,需要向贷款方提供产权证,后因不需要贷款了,找黄贵银索取产权证时,黄贵银说:“产权证找不着了!”因此,2007年2月,我重新补办了产权证(QZ20002929)

2011年7月19日,昌邑区司法局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张维国给他们提供已经作废的产权证冒充产权人,勾结开发公司签订了编号为(411082)号的产权置换协议。

为了帮助开发商诈骗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我前夫裴昌力被关押在看守所期间,禚吉祥又指挥李文华利用裴昌力被关押的机会,又把裴昌力伪造成了法律服务所的负责人,勾结吉林市房管局权属科科长王权魁、房管局法规处的李松波等人,他们让李文华谎称“昌邑区司法局第四法律服务所”房产面积有异议,不但把我我中的(QZ20002929)产权证给作废了,并且还把2007年2月就已经被依法作废的(QZ20000947)产权证又作废了一次。

禚吉祥企图利用2013年1月21日吉林市房管局出具的“行政决定书”来证明,昌邑区司法局2011年7月19日和开发公司签订“产权置换协议”时已经作废的产权证是有效的。

事实是:房产面积根本就不存在异议,这就是禚吉祥等人为了侵占、诈骗、强拆我房产蓄意策划的。

1998年,李文华为了诱骗我接受她以房抵债的要求,为了虚增房屋价值,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段,利用已经抵押给银行贷款五十万价值高的一楼197.69平米,诱骗我接受她以房抵偿债务的要求,当时我如果知道没有一楼的197.69平米,是根本不会接受李文华以房抵债要求的。最终因李文华没有履行对我的承诺偿还银行五十万贷款,一楼被银行拍卖,导致法院已经裁决给我的一楼没有执行给我,却把价值低的五、六楼执行给了我。

2018年4月,在我多次向华融总公司纪委实名举报的情况下,吉林市昌邑区信访局却在没有向我了解情况和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了帮助昌邑区司法局继续隐瞒真相对抗华融总公司纪委调查,仍给华融公司出具了“关于尹世兰信访事项的情况说明”,昌邑区信访局在情况说明里弄虚作假,把该房产谎称为昌邑区政府的国有资产。昌邑区信访局还把从未在“昌邑区司法局第四法律服务所”担任过负责人职务的裴昌力伪造成了该所的负责人,还把产权证上明明写着的产权来源:判决,谎称为买卖。“关于尹世兰信访事项的情况说明”昌邑区信访局至今也未向我送达过。该信访情况说明是2018年5月2日有个微信名字叫(猜:昊运好运”的人发到中京城业主维权群里我才看到的。据说:中京城项目开发商聘请的售楼公司是:昊运地产。

2015年7月,有人为了威胁恐吓阻止我举报,将我停放在小区楼下的汽车划花并涂满了油漆,当天已经向辖区东局子派出所报案,但至今也没有结果,汽车被划以后,被逼无奈,我只好将车低价出售!j

从2010年开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竭尽所能,倾其所有,但吉林市各相关部门不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就是推诿扯皮睁着眼睛说瞎话!

十年的奔波维权害得我倾家荡产,身无分文,为了生存,我只好卖掉了位于吉林市昌邑区的唯一住房,背井离乡离开生活了三十多年的吉林市。

目前,我因患多种疾病和长期失眠导致视力模糊并且心力憔悴,万念俱灰!被逼无奈的情况下,自己最后的选择可能会是:从现在租住的11楼跳下去!

也许吉林市的老百姓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才会引起纪委监委的重视!

尹世兰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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