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纪检、监察部门领导: 您好! 我叫谢伟, 1976年生,曾是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现实名检举: 一是“联建”企业。2010年,新沂人事局以“高级人才”的型式,引进谢伟,挂名在新沂发改委(无编制)。2012年9月10日,发改委副主任白延明指派谢伟注册个体户——新沂资环文本编制服务中心(简称“市资环服务中心”);9月24日,白延明签字下发《关于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在第一页第3段写明“市资环服务中心(联建,甲级资质)”,即“联建”了谢伟个体户,用于创收【请见附件1】。 二是创收: 1、发改委用“联建”企业垄断了该《关于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上的编制业务,牟利数十万元【请见附件1】; 2、2013年1月,发改委指派各镇政府,向市资环服务中心缴“节能技改监测费”数十万元,合沟镇、唐店镇、时集镇等都用公款缴了费;甚至,5月13日,棋盘镇政府还用公款缴了此费等【请见附件2】。 三是发改委管理、使用“市资环服务中心”费用: 1、2013年8月26日,白延明在新沂海鲜大酒店招待沛县同学【请见附件3的第3条,报销费用的经手人:徐增蔚】; 2、2013年9月5日晚,白延明在新沂维可瑞饭店招待吴总、许局等【请见附件3的第4条,报销费用的经手人:徐增蔚】; 3、2013年8月24日,白延明去沛县参加同学会的支出【请见附件4,报销费用的经手人:徐增蔚】; 4、发改委职工卢会在2013年3月22日,报销“管理费用”1315元【请见附件5】; 5、卢会报销“海之蓝”酒一箱、“苏烟”两包,合计840元【请见附件6,报销费用的经手人:徐增蔚】; 6、卢会在2012年9月28日领取“过节费”1000元【请见附件7】; 7、卢会在2013年春节领取过节费1.5万元【卢会没签字,但本人承认】。 在谢伟检举了发改委的“联建”违纪行为后,新沂发改委竟然矢口否认,真是掩耳盗铃!例如谢伟从没给新沂各镇政府做过“节能技改”,镇政府自然不会给谢伟“节能技改监测费”。但是,各镇政府缴费又是事实,且“节能技改”是发改委的职权,所以,这只能是发改委通知缴费的。否则,没有发改委的行文通知,根据财政管理法规,各镇政府公款缴费如何通过新沂市财政的监管、审计?哪个镇长、书记敢批准公款流失、承担流失公款的刑事犯罪? 7个附件,共同证明新沂发改委“联建”了市资环服务中心,用其创收;白延明、卢会等管理并享用了市资环服务中心,所以新沂发改委“联建”市资环服务中心搞创收的违纪行为属实,亟需查处。 谢伟已经检举7年,但杳无音讯。若再不查处,谢伟只能求助母校——香港大学,诉诸特区媒体,向国际寻求公道了。 特此检举,跪求查出!!! 举报人:谢伟 纪长征 电话:19825728522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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