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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厅民警吴永强:陕西省纪委扫黑除恶“刀刃向内”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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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 21: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
    陕西省公 安厅民 警疾呼:推动陕西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陕西省纪 委“刀刃向内”刻不容缓!否则,陕西的扫黑除恶注定又是一场高喊口号的形式主 义!
    10月11日、12日中 央政 法委书 记郭 声 琨、公 安部部 长赵克志、最高人 民法 院院长周 强、最高人 民检 察院检 察长张 军、中 央政 法委秘 书长陈一新、司法部部 长傅 政 华等中 央政 法领 导云集陕西,出席在西安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推进会。
    我是陕西省公 安厅治安局民 警吴永强(电 话:15319494056)。闻知中 央政 法领 导9日抵达西安后,我于10上午、下午两次到中 央政 法领 导下榻、参会的陕西宾馆,举牌举报:档 案除性别男是真的外,全部造 假;流氓成性、腐 败保护伞、违法犯罪保护伞、黑 恶势力保护伞、秦岭北麓违建保护伞;滥用纪检权 利私 设公堂、敲 诈 勒 索陕西公 安 民 警及企业法人,成为陕西首富警 察的陕西省纪 委驻公 安厅纪检组副组长米育忠(照片一)。
    11日,我打算继续到陕西宾馆举牌举报米育忠,被单位以“到宝鸡公 安局检 查工作”为名带离西安。
    治安局某领 导就在西安召开全国扫黑除恶推进会,对我说,这样的会能在西安召开,说明陕西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我认为,恶 贯 满 盈、千夫所指、万 人唾骂、陕西最大黑 恶保护伞的米育忠没有查处,陕西扫黑除恶工作根本就推不动!全国推动会在西安的召开,是中 央出“重拳”要揭开陕西的“盖子”,打伞破网!
    中 央扫黑除恶第十二督导组组长王 伟光严厉批 评陕西扫黑除恶可谓一针见血、淋漓尽致:“……中 央督导组一到当地,某些地方政 府严阵以待,调动公 安、武 警、基层官 员将督导组住地包围的水泄不通,威胁、恐 吓甚至抓 捕上 访、反映问题群众……中 央刮风大,地方下雨小,真正的黑 恶势力团 伙,真正的‘大鱼’在保护伞下,在关系网里安然无恙,并未扫除……”
    中 央扫黑除恶第十二督导组见证的是陕西黑 恶势力和保护伞依旧横行霸道的景象!
    此前中 央的秦岭北麓违建别墅专项整治、环保督察、精准扶贫等,哪一项工作不是对陕西省委、西安市委提出前所未有的严厉批 评?!
    陕西对抗中 央已经到了白热化程度。
    中 央对陕西的严厉批 评经媒体报道全国人都知道。陕西接受中 央批 评一贯表现的很虚心,总是“照单全收”,可一如既往我行我素。
    陕西如此对抗中 央,陕西省纪 委滥用纪检权 利,充当着编织对抗中 央的保护网!
    以我实名举报陕西省纪 委驻公 安厅纪检组副组长米育忠为例。看看陕西省纪 委是如何滥用纪检权力保护纪检败类,迫 害实名举报腐 败的公 安厅民 警的。
    米育忠为害陕西,经我网络举报已全国闻名,更是陕西人家喻户晓。米育忠犯 下的罪恶之前我的网络发帖有过详细的叙述,有必要简要回放如下:
    米育忠,男,陕西礼泉人,文化程度,初中未毕业,年龄认定为1965年出生。据看过米育忠档 案的知情人说,米育忠的出生年龄,档 案中有1965年至1970年7个不同的版本;米育忠的档 案,除性别男是真的外,均为造 假。这也是米育忠每次晋升,组 织部门公示时没有公开米育忠学历的原因。
    米育忠凭借“和郭 伯 雄亲戚关系”,在杨凌大批腐 败官 员的提携下,平步青云,被提拔杨凌公 安局副局 长、交 警支队支队长。
    如日中天的米育忠贪 污数千万元;将协 警的情人王妮转为正式警 察(现为交 警支队科级干 部);凡进入交 警支队工作的女协 警,都要经过米育忠的审批,米育忠过着夜夜做新郎的糜烂生活。至今杨凌30岁以上的人,无人不知米育忠的大号——大流氓。
    随着郭 伯 雄的落 马,杨凌公 安局民 警的集体告发,巨贪、巨腐、大流氓的米育忠,在杨凌接受米育忠巨额贿 赂贪 官的保护下,调往陕西省驻京办任主 任,且职务由副处晋升为正处级。
    在陕西驻京办,极善阿谀奉承、溜须拍马、投机钻营之能事的米育忠,攀附上了赵正永和另一权 贵(陕西省公 安厅、杨凌公 安人人皆知)。劣 迹斑斑的米育忠摇身一变,当上公 安厅纪 委(现在的纪检组)案 件室主 任、副书 记(现在的副组长)。
    斗大的字不识几箩筐,匪气十足的米育忠,架空公 安厅纪 委书 记(纪检组长),如鱼得水,横行陕西;私 设公堂、随意拘 禁公 安 民 警;陕西民 警的立案全凭米育忠一句话。米育忠制 造的冤 狱不计其数。
    我因举报腐 败,遭到米育忠打击报复。2017年9月21日米育忠宣布给我立案,在我向陕西省纪 委举报后,以“米育忠给我立案纪检组长不知情”,于9月25日宣布撤销给我立案。
    米育忠创造出了全国纪检最短立案吉尼斯记录。给我宣布立案后,我曾要求米育忠出示给我立案的手续,米育忠言之凿凿:“纪 委立案从来不要手续!”
    2018年3月11日,米育忠通 过户县公 安局和蒋村派 出 所,滥用侦察手段,非法对我调 查。
    ......
    陕西省纪 委驻公 安厅纪检组成了米育忠的家天下。
    也难怪,要让这样一个文盲、流氓、如二师 兄一样只有“三钉耙”功夫的米育忠依法、依规执纪,无异于赶鸭子上架!
    陕西人梦魇的米育忠,让陕西公 安 民 警和企业老板人人自危。
    西安,乃至陕西的工程米育忠充当着保护伞参与其中;被誉为“省中省、国中 国”的陕西榆林的能源业,始终离不开米育忠的魅影。
    米育忠不仅敲诈陕西警 察,还利 用纪检权 利敲诈企业法人、煤老板。
    米育忠滥用纪检权 利,充当腐 败保护伞、违法犯罪保护伞、黑 恶势力保护伞,非法敛财,成为陕西首富警 察。
    赵正永落 马后,赵正永的“狗腿子”树倒猢狲散,纷纷“落水”。米育忠却安然无恙,因为米育忠攀附的另一权 贵还在,米育忠依然兴风作浪于陕西。
    我早在2017年9月就举报米育忠。2017年11月,公 安厅党 委曾把米育忠的问题上报陕西省纪 委;我向中纪 委的举报中纪 委批转陕西省纪 委查处。贺荣任陕西省纪 委书 记时,陕西省纪 委答复我称,领 导批示省纪 委监 督室查处米育忠,依据有关规定,三个月给我结果。
    贺荣改任陕西省委副书 记,王兴宁任陕西纪 委书 记后,对米育忠的查处变成遥遥无期。
    无奈,我进 京逐级向中 央控 告米育忠腐 败、陕西省纪 委不作为。我被米育忠指挥陕西驻京警 察30余人,暴 力将我截回西安;米育忠命令西安市公 安局未央分 局将我行政拘 留十天。
    在我拘 留时间,公 安厅党 委、纪检组派人和我达成协议,我不再进 京反映米育忠的问题,对米育忠和我同时调 查(调 查我进 京上 访、网络发帖问题)。
    我被 拘 留期满后,我发现只对我调 查,并没有对米育忠调 查。公 安厅纪检组答复我称,省纪 委的意见,先对我调 查,对我作出处理后,再调 查米育忠。
    陕西省纪 委的逻辑推出的结论:对举报人调 查结束后,再调 查被举报人。
    随着陕西省委巡视组进驻公 安厅,我向巡视组反映后,对我的处分才搁置。我要求对米育忠调 查的答复又成了“省纪 委案子太多,没有时间调 查米育忠。”
    陕西省纪 委的逻辑推出的结论又变成了:我们只有时间调 查举报人,没有时间调 查被举报人。
    不调 查米育忠,2019年1月,陕西省委组 织部却在暗箱操作要提拔米育忠为公 安厅副厅级侦 查员。在多人的举报和唾骂声中,米育忠被提拔为公 安厅副厅级侦 查员。
    我作为米育忠公示期间的举报人,询问陕西省委组 织部,得到的答复是,米育忠的提拔省纪 委出具了廉政卡,我们也没办法(有电 话录 音)。
    中 国体 制下的怪胎官 员诞生:公 安厅副厅级侦 查员的米育忠兼任陕西省纪 委驻公 安厅纪检组副组长。
    米育忠为何要紧 抓着公 安厅纪检组副组长的权 利不放呢?因为米育忠十分清楚,一旦失去公 安厅纪检组副组长的权 利,意味着罪恶深重的他大限将至,必上断头台。
    公 安厅纪检组副组长的“乌纱帽”成了米育忠的“免死金牌”。
    米育忠提拔后,没忘了向陕西省纪 委书 记王兴宁讨来“尚方宝剑”——我因2019年1月28日,在陕西两 会的陕西宾馆举报米育忠(照片二),引发王兴宁震怒,批示给我处分。
    米育忠持有王兴宁的“尚方宝剑”威 逼公 安厅给我处分。我所在单位违反组 织程序讨论给予党 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照片三)。
    我就一公 安厅三级警长的小民 警,给我行政记大过处分居然要报陕西省纪 委(见照片三下部)。能引发省纪 委王兴宁书 记关注,我荣幸之至,我做梦都没想到我祖坟还能冒出一缕这样的青烟。
    米育忠更加嚣张,对我的打击报复接踵而至。2019年3月2日,米育忠指挥其爪牙——西安市公 安局高新分 局领 导和高新区扫黑办主 任张小宁,假借扫黑除恶,调集高新公 安分 局特 警、九峰派 出 所九十余警 察,到我父母被侵占十余年土地的维 权地——秦岭北麓九峰镇永丰村六组,豪华拆 除维 权村 民设置的一横两竖钢管路障;我父母和被侵占土地的老弱村 民成了黑 恶势力,我成了他们的保护伞,被调 查;3月14日,我父母家我居住的房间1.5万余元财物被盗,我报案后,高新公 安分 局刑 警队现场勘查,约十天后我回家,发现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烟蒂刑 警队勘查时没有提取。正如我所料,该案高新分 局刑 警队破不了案......
    2019年6 月3日,中 央扫黑除恶第十二督导组进驻陕西。
    之前西安大街小巷铺天盖地的宣 传,幼儿园的扫黑除恶宣 传都称为“要把黑 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可见陕西扫黑除恶宣 传之凶猛。
    我似乎看到了米育忠灭 亡的曙光。
    我网络发帖曝光米育忠的罪恶;向督导组邮寄举报米育忠的材料;每天必打通督导组的电 话举报米育忠;到督导组住地的陕西宾馆举报米育忠。可谓举报米育忠多措并举,四管齐下。
    7月2日督导组离开陕西,米育忠毫发未损。
    5月8日公 安厅作出的给予我行政记大过处分,我5月14日向陕西省委组 织部申 诉。依据《公 务员法》规定,最长三个月要对公 务员申 诉做出处理决定,然而,我申 诉五个月过后,陕西省委组 织部至今无结果。
    陕西省委组 织部不失时机的违法助阵,让我彻底绝望。
    失去监 督的纪 委权力,大到陕西省纪 委成了手电筒——只照别人,照不到自己。
    中纪 委高喊“刀刃向内”的劲风何时能吹醒陕西省纪 委?!
    中 央政 法领 导来了。中 央扫黑除恶“回头看”将至。
    陕西还要一如既往,扎扎实实的走过场吗?
    民 怨已沸腾,不“杀”米育忠难平民 愤。
    推动陕西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陕西省纪 委“刀刃向内”刻不容缓!
    我将拉着米育忠一同向中 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投案“自首”:假如我举报米育忠的问题属实,则米育忠向督导组投案自首;若我举报米育忠的问题失实,我将向督导组投案“自首”我诬 告米育忠。
    我举报米育忠的问题中 央督导组“回头看”必须给一个结果!给我、给举报米育忠的陕西警 察、老百 姓,尤其是实名举报米育忠十余载的杨凌退休警 察杜国华一个结果。
    我举报米育忠并同米育忠水火相容于同一片蓝天下的日子将不复存在。
    如果结果是我向中 央督导组投案“自首”了,请举报米育忠的所有难兄难弟偃旗息鼓!
    因为,有米育忠在,陕西永远不会有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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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4-12 02: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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