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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前先看看:收房常见的5大陷阱 你中招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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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3 11:5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
  买下房子后,拿到钥匙的那一刻,业主们无疑很兴奋。然而一些开发商就是利用买家狂热的头脑设置陷阱,等待买家落入陷阱。下面双泽美丽家就来带大家看一下开发商常用的5大陷阱。

  陷阱1:收房时限

  收房也有时间限制,通常开发商会书面通知,也会在收房前打电话再次通知。业主需要在通知的30天内接收该房屋。逾期未收的,视为开发商已将房屋交付给业主,业主将失去对房屋的检查权。

  对策:为了避免收房通知书的邮寄过程出现错误,业主在购买房屋时需要详细清楚的写下邮寄地址。如果业主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接收房屋,可以找人帮忙签收,也可以与开发商联系,更改收到的时间,并以书面确定。

  陷阱2:证件不齐要交楼

  有些开发商在房子证件上没有完整的时候就通知房主接收房屋,此时的房子是不能验收的。收房必须需要的《三书一证一表》一定要齐,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书》。

  对策:如果是这样的情况,业主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者在办理收房手续时,在验收表众明确写出未见到《XXXX表》,让开发商签字并保留文件作为证据。

  陷阱3:先签文件后验楼

  有些开发商根本不给予业主反悔的权利。在让业主检查房屋之前,他们必须先付钱填写表格并签署收房同意书。这种做法是完全不合理的,目的是防止业主在检查房屋出现的问题后找开发商负责人!

  对策: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必须在购房合同中注明先验房再收房。如果发展商坚持要现交房,业主应在同意接收房屋时,在收房同意书众写上“房屋情况不清楚”或“未验房”等字眼,验房中有问题以方便灵活处理。

  陷阱4:疲劳战

  为了放松业主的警惕,一些开发商故意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进而拖垮业主的体力和精神。例如,他们故意在不同的地方安排各种手续,如更换发票、发表、支付费用、入住登记手续等。当业主完成各种手续时,他们的精神和体力几乎都耗尽了,他们在检查房屋时没有多少精力。

  对策:通知收房可以几天后人少一些去,另外,可以邀请一些亲戚朋友一起到场,分工协作,这样精力耗费就不会很大了。

  陷阱5:大事化小

  有些开发商脸皮是很厚的,即使业主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他们也会说:这不是大问题,我们会帮你解决的。那么这些问题将不会被反映在验房单中。

  对策:不与验收人员争论,发现问题应如实写在验房单上,并写清楚自己的意见,然后再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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