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吉大利,今晚吃鸡!相信许多人对这句话并不陌生,这是绝地求生游戏玩家最熟悉的一句话,该游戏也被网友们称为“吃鸡”。“吃鸡”这个称呼,相比“绝地求生”,读起来更上口,甚至有些人知道“吃鸡”,却没听说过“绝地求生”。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了一起“今晚吃鸡”引发的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绝地求生股份有限公司由蓝洞设立,主要运营绝地求生系列游戏。小编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从商标网查询到,绝地求生公司以“今晚吃鸡”字样的商标申请记录达数十条。
原告绝地求生公司诉称,2017年7月7日绝地求生公司注册“今晚吃鸡”商标,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评委以诉争商标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为由,驳回诉争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绝地求生公司认为,诉争商标“今晚吃鸡”并非第9类商品领域的日常用语或普通商贸用语,本身具有固有显著性,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没有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另外与诉争商标一样包含“今晚”或“吃鸡”文字的商标在有关商品上获准注册,按照审查标准一致性原则,应当采用相同的审查标准。而且诉争商标“今晚吃鸡”经过长期使用与宣传推广使得其显著性得以强化,对于中国公众而言具备足够的显著性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据此,公司不服该驳回复审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决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
商评委对此提出,诉争商标“今晚吃鸡”易被理解为日常用语,相关公众通常不会将指定使用在第9类已录制游戏的计算机程序、计算机游戏软件等商品上。
“今晚吃鸡”作为商标识别,缺乏显著性。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今晚吃鸡”经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并获得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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