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创新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38号)精神,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缓解乡村医生短缺的突出矛盾,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制度,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徐州市卫生计生委的工作部署,现就邳州市2018年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招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为全市村级卫生室培养一批中专学历的农村医学专业乡村医生,大力缓解乡村医生断层、缺乏的现状。 二、培养学校及专业
徐州卫生学校农村医学专业,学制四年。 三、培养名额
2018年我市乡村医生定向培养人数为23人。(具体招录计划见《邳州市2018年农村医学专业定向培养招录计划表》)
四、报名条件
必须拥有培养计划卫生院所属镇的户籍并居住满一年以上,户籍限制到镇;热爱农村卫生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体检并符合专业要求。 五、培养原则
按照行政村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乡村医生的配备标准,本着“哪里缺乡村医生,就定向培养哪里”的原则。 六、招录程序 (一)宣传发动。有培养计划的卫生院要按照早宣传、早发动、早摸底的原则,将辖区户籍所在地有意向报考徐州卫校农村医学专业的学生,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初步做好报名登记工作。 (二)现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1日9时开始,6月23日17时30分截止。 2、报名地点:邳州市卫计委二楼卫协会(地址:邳州市恒山路)。 3、报名资料:携带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市卫计委会同市公安局对参加报名人员的户籍地进行审查。 (四)招录培养。中考成绩公布后,市卫计委组织相关人员对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进行网上查分,以有培养计划的卫生院为单位,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组织招录。 七、公示
对报名结果、资格审查、报名人员中考成绩、拟招录人员均在中国邳州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相关要求
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招录比例的培养单位,相应核减培养计划直至取消计划数。取消后,该计划由市卫计委根据报名情况调剂到其他培养单位。 2、招录的定向培养生,中考成绩最低控制线在455分及以上,未达到分数要求的不予招录,出现这一情况的培养单位,相应核减培养计划数,该计划由市卫计委从其他培养单位未进入拟招录范围的考生中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补录。 3、在对拟招录人员公示期间,因被举报查实、弄虚作假的;因考生自身原因自愿放弃定向培养的,将取消对其招录培养,同时在该培养单位中按照中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补录。 4、各卫生院要按照通知精神,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将思想好、成绩优的考生选拨上来,确保参加报名的人数达到1:2以上的招录要求。 九、纪律和监督 乡村医生农村医学专业定向培养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本次招录工作相关信息在中国邳州网(网址:http:// www.pz.gov.cn/pzweb/)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86272020(邳州市卫计委行风办) 政策咨询电话:86272039、86272038(邳州市卫计委卫协会) 本定向培养招录工作由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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