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3145|回复: 3

邳州房价备案再划红线 ,备案后3个月内不准涨价!

[复制链接]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7-11-22 08: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

近日,邳州市物价局和市房产服务中心联合召开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会议,除部署全市房地产价格检查工作外,对房地产价格备案相关政策再次予以明确。

会上,对今年以来宏观经济总体走势比较平稳的形势作了肯定性分析,对以房价为代表的资产价格泡沫会否成为中国宏观经济不稳定的根源表达了担忧,对房地产带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予以肯定,但近一段时间以来房价的上涨已有畸形发展之势,为保证邳州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两部门对房价备案工作再次划出红线。

重申对房价备案的政策依据及房价备案的方式方法。明确开发企业申请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周边同类产品价格,开发企业未提供市物价部门出具的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证明和“一套一标”备案明细的,市房管部门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备案后3个月内不准涨价,办理预售后开发企业10日内在销售场所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及每套住房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一价清”规定,不得高于备案价销售。对于备案价格的确定,仍以区域均价为主,辅以必要的成本审核。

最后,对于目前房价备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7-11-22 08: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有点不舒服    涨得有点慢  拖了后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7-11-23 16: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7-11-25 21: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邳州房价有人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0516-86238929/0516-86006008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15351650066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版权所有:邳州九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09074357号-20 苏B2-20140211号 法律顾问: 朱仕宝(13905222752)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