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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徐州考区)报名通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0 更新时间:2017/10/30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7〕5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7〕67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徐州考区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二、报名条件 我市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5.符合上述条件的在校生为2018年徐州市各类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毕业的徐州市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报名地点 考生应按照以下原则选择网上报名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徐州市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区)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徐州市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县区)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徐州市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区)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四、报名及交费时间 2018年初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30日。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交纳。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 逾期不再受理。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考生网上订购的考试用书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范围仅限江苏省内。 发票领取:需要发票的考生于2017年12月11日至29日,在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到网上报名选择的县区财政部门领取,逾期不能领取。 五、资格审查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符合报名条件并对自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并取消考试成绩。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证书(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18年7月); 3.相关报名所在地的证明材料,其中:在职在岗人员为本人徐州地区户籍证或者居住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为本人徐州地区学校毕业证书;2019年毕业的徐州市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为本人学籍证明及学生证;其他人员为本人徐州地区户籍证或居住证。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5月4日-11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徐州市会计考办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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