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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65岁农民工八级伤残讨赔62次告访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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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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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4 10:0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邳州65岁农民工八级伤残讨赔62次告访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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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6楼
发表于 2017-8-24 15: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网友“洪钟大吕”你好,经调查,李洪营诉徐州加林木业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被告已在判决生效后及时将履行款汇至我院,但经通知,李洪营始终不愿领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如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但李洪营并没有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如李洪营仍认为该判决存在法律程序或实体方面存在问题,可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再审,感谢你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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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8-24 10: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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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4 12: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路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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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4 15: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无锡
革命尚未成功,天下依然不公。霸权,强权,践踏法律的事件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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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4 15: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无锡
革命尚未成功,天下依然不公。霸权,强权,践踏法律的事件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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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25 10: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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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6 09: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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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28 08: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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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9 07: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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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29 09: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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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30 07: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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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30 14: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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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30 14: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现在的法院还能相信,他们只是有钱人家,????。老百姓怎么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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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9-5 14: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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