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1 被保险人必须是年龄18-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并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在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学习的人员。 2 本保险中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特指被保险人在机动车驾驶培训学习、考试过程中,或培训机构车辆在接、送被保险人途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保险责任。 3 每次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在扣除100元后按照100%进行赔付。 4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为50元/天,最长给付不超过180天。 5 附加培训驾驶学员重新报名费用损失保险指: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累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且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的规定,被保险人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如果被保险人向驾驶培训机构重新报名学习的,保险公司赔偿实际重新报名驾驶培训的费用,但赔偿金以5000元为限。被保险人已参加过当次驾驶人考试中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或者被保险人未及时参加驾驶培训机构的培训而导致超过学习时效需重新报名的,都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畴。 6 本保险每人最多投保1份,超出部分无效。 联系方式:0516-86279567 地址:邳州市建设路36-6号(广安驾校对面)
公司简介 江苏恒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专业保险代理公司,总公司成立于2005年,通过十余年的沉淀积累,制定了全国性战略发展方针,现强势登陆邳州市场。经营范围涵盖人身寿险和企业财产保险类、机动车辆保险类、责任保险类、信用保险类、保证保险类、货物运输保险类、船舶保险类以及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类等。 公司创业12年来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业界的“恒诺现象”恒基天下,诺守四方。 公司拥有自己的法务顾问团队,保险公估公司,24小时救援服务,车辆维修厂,车辆检测中心(合作)、车辆二级维护中心(合作)、专业的理财规划团队;为客户量身定做的一站式保险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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