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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首例人体器官捐献者,4岁女童去世前告诉妈妈:同意捐献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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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9 22: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沙漠12 发表于 2017-4-19 22:34


来自iPhone手机客户端

可怜的孩子,你才刚4岁,生命虽短暂精神永长存,一路走好,天堂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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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9 23: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可怜的父母,伟大的孩子!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好孩子,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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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05: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可怜的父母,伟大的孩子!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好孩子,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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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08: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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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08: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可怜的孩子!让人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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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08: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孩子一路走好,天堂没有病痛和苦难,愿你在那里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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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7-4-20 08: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孩子可怜!父母亲家人都是神经病!这么幼小的孩子,怎么忍心?真不知道父母亲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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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08: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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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7-4-20 08: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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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09: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I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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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09: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好孩子,天堂里没有病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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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7-4-20 10: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孩子,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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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7-4-20 11: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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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12: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好孩子,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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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12: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八条规定,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未成年人不符合人体捐献器官的主体。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监护人也没有处分未成年人器官的权利。   其次,若父母处理的是已成年的子女的器官的,因为器官所有者是成年人,也就是民法上的完全民事能力人。我国法律规定,完全民事法律人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和身体。又因为器官属于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而身体健康权属于专属人身权利,任何人无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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