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

[复制链接]
61
 楼主| 发表于 2017-2-5 21: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法治中国需要每个公民都要自觉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2
发表于 2017-2-5 22: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3
 楼主| 发表于 2017-2-6 12: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每个人都能做到遵纪守法是有点困难,但违法者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执法人员能否秉公执法最关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4
发表于 2017-2-6 13: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5
 楼主| 发表于 2017-2-6 14: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万兴诉讼维权 发表于 2017-02-06 13:02
万兴诉讼一个胜诉案,从头都尾无处不枉法,大家说一说这样的胜诉对我们诉讼人有什么意义 ?!!

      这就象黄运财之子黄虎工伤赔偿案一样,本来应该赔偿三十多万的一个工伤赔偿最后多收了二万多诉讼

继续向上级反应!要相信……更要自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
 楼主| 发表于 2017-2-8 18: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http://mp.weixin.qq.com/s/t0FLmyK5olfPH3habZ3m6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7
发表于 2017-2-8 19: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东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8
 楼主| 发表于 2017-2-9 08: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万兴诉讼维权 发表于 2017-02-08 19:15
会的!
   因为我经历过的诉讼标的都比这个多,也都非常就公正判决执行了,竟想不到还有邳州法院如此枉法的!!!在维权中进一步了解了黄运财案、唐慧等各种各式的维权案以后,才发现,人们的合法权益真的不是

润物细无声…中国的反腐进行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9
发表于 2017-2-10 17: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0
 楼主| 发表于 2017-2-10 19: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不管遇到多大困难都要笑着面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1
 楼主| 发表于 2017-2-12 21: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我是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盛庄办事处杜家三岗村村民王新群。身份证:372801196908122319,联系电话:13953938276。

我儿子王智超年仅十六岁,是一个很阳光的少年。12月22日晚5点,有人打电话把我儿子约出去,被临沂市兰山区北园路派出所三名协警非法抓捕并活活打死。这帮恶警丧尽天良,编造说我儿子吸毒、贩毒,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只凭借和我儿子一起玩的小孩高某口头说我儿子吸毒、贩毒,就把我儿子抓去活活打死。后北园路派出所所长李发景为了推卸责任,串通兰山区公安局局长王行军,让局长王行军通知我,说我儿子王智超经高某举报吸毒、贩毒,在抓捕中猝死。



我儿子平时身体非常强壮,从小经常锻炼身体,怎么突然会猝死,当时我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灾难几乎昏死过去。在火化场辨认尸体时,我看到儿子面部、颈部全是电击(后经人确认)和打击的严重伤痕(有照片为证)。

我和家人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到北园路派出所祭奠亡灵时,被兰山区公安分局以冲击国家机关罪抓捕多人,后来7人逮捕多人释放,经办事处和村委领导与兰山公安局协商,取保4人,批捕3人,现在关押于临沂市看守所,明明派出所知法犯法,无任何手续把人抓去活活打死,反而说我们冲击国家机关予以逮捕,这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后经兰山区检察院介入,我儿子尸检调查,明明是打死的却说我儿子有心脏病死的,并且尸检报告不给我,说让我签字后,才能变更强制措施,再放在押人员,还不允许我重新尸检,明明我是受害者一方,却成了交换的条件。



我多次到省信访,还是转到兰山区检察院处理,直到现在无一人给我伸冤。我认为因兰山区公安局局长王行军他哥王行华现任临沂市政法委书记。所以临沂市兰山区官员,官官相护。使我有冤无处申,全家整日以泪洗面,我和妻子想念儿子撕心裂肺的痛苦,八十老母想念孙子时卧床不起的心痛,祈求好心人士帮帮我吧!拯救我这个不幸的家庭。

因为举报,我受到兰山区公安局的威胁。只好求助广大群众和社会各大媒体朋友,请求大家看到后多多转发,为我十六岁的孩子讨还公道。使我儿子沉冤得雪,以告慰我儿在天之灵。

谢谢网友和广大群众!丧子之痛让我无力表达情感!我代表全家跪地重谢!

发帖人:王新群 手机:1395393827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2
发表于 2017-2-13 01: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3
发表于 2017-2-13 01: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4
 楼主| 发表于 2017-2-13 15:5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万兴诉讼维权 发表于 2017-02-13 01:06
邳州法院一些狗日的枉法官早晚遭报应、被雷劈!

正义一定胜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5
 楼主| 发表于 2017-2-13 16: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万兴诉讼维权 发表于 2017-02-13 01:06
邳州法院一些狗日的枉法官早晚遭报应、被雷劈!

枉法官比地痞流氓更可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0516-86238929/0516-86006008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15351650066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版权所有:邳州九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09074357号-20 苏B2-20140211号 法律顾问: 朱仕宝(13905222752)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