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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邳州市纪委监委派驻三组原组长韩洪普执纪违纪“灯下黑”等违法乱纪问题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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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0 1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关于对邳州市纪委监委派驻三组原组长韩洪普执纪违纪“灯下黑”等违法乱纪问题的举报

        2001年4月根据市供销总社党组织安排,我从连防供销社主任调整到议堂供销社主任。
        至2009年4月8日前后,市供销总社领导让我推荐议堂供销社副职人选,而在2009年4月11日却宣布为正职,而对我的任职问题不安排工作、不离职审计、不发生活费、不给说法。
        在2009年7月11日调取变更营业执照资料时,才发现2004年8月对我免职的文件。市供销总社部分领导拟免去我的职务,安排其他同志接任,事后说成是召集党委会研究的。尽管如此,这项任命既没有向当事人宣布,也没有通过正当途径传达,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未果,不了了之。现存的会议记录以及任免文件是在市供销总社个别领导操纵下,于2009年前后和2013年9月23日前后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以及应付虚假诉讼伪造、变造的。在2004年至2009年长达五年多的时间内,没有任何组织和领导向我口头或书面宣布免职决定。作为一名基层负责人,我以大局为重,一直在正常履职。直至今天,市供销总社领导仍然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公正的答复。
        因此,针对市供销总社伪造、变造市供销总社文件及会议记录问题逐级反映,由此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市政法委书记主持会办会上安排时任市纪委监委派驻三组原组长韩洪普回复,韩洪普于是于2022年2月18日安排市供销总社副主任刘某等人再次深入核查,确认我反映的问题属实:“2004年8月市供销总社党委虽有任免职决议但未执行该人事任免,颜培宪依然是议堂供销社主任”。但是,在韩洪普依此为依据给我回复时却作出与调查实情相悖的结论,回复称“市供销总社党委对于议堂供销社主任任免情况,尽管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但不影响对当事人颜培宪任免事实的认定”,荒唐至极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韩洪普丧失党性原则,不实事求是。但当市纪委领导追查违规回复时拒不承认给我书面回复。并丧心病狂地编造谎言继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综上,作为党的“纪律部队”,掌握监督、问责、执纪职能的纪检监察干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却带头执纪违纪产生“灯下黑”,恳请上级领导对韩洪普违法乱纪行为严肃查处,并正本清源,还我清白。

           举报人:颜培宪
                     
             1391486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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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6 08: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
应查清给供消系统职工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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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2 07: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晴空万里77 发表于 2025-03-11 08:53
供消系统乱象纪检委要查清国有资产去向!

穷庙富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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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15 10: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有些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原因,是因为解决问题的人,就是制造问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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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8 15: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某些人的坏不是一般的坏,是那种坏到骨子里的坏,这种人无论受多少教育,无论活到多大。无论你对他多好,都改变不了他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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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13 18: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韩洪普配合市总社主要领导把供销系统搞的乌烟瘴气一地鸡毛,这几年供销系统乱的像一盘散沙,除自身负责人不作为、没担当之外,与韩洪普有很大关系,今天查这个明天查那个,不是查的人都有问题而是没有买韩洪普的小账,韩洪普凭自己的喜好给供销系统十多个人不同的政纪党纪处分,但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反而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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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1 08: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供消系统乱象纪检委要查清国有资产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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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25-3-13 07: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晴空万里77 发表于 2025-03-11 08:53
供消系统乱象纪检委要查清国有资产去向!

流入腐败分子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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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25-3-15 09: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韩是个无恶不作的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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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25-3-16 09: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敢做不敢当,做贼心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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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25-3-16 09: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高级的屠夫往往都是外表华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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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5-3-17 20: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执法者犯法,执纪者违纪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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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25-3-20 07: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韩某出来走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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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5-3-20 16: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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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25-3-22 15: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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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25-3-23 06: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他们也知道自己是说谎,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我们也知道他们知道我们知道他们说谎,但是他们依然在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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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25-3-24 12: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一切解决不了的问题就交给时间,时间一到全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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