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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一网民转发不实信息,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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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7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编造、散布谣言
是违法行为
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日邳州市公安局新河派出所民警查处了一起散布网络谣言案件对当事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一起去看看怎么一回事?

未经核实转发不实消息
好心办了“坏事”

民警在网络巡查过程中发现,辖区村民谭某将一条寻人启事转发至拥有400多人的微信群内,造成一定的传播影响,随即第一时间对相关内容真实性展开调查。通过调查,发现此信息已经被认定为不实信息。启事中留下的联系电话甚至被标记为可能涉及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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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新河派出所民警随即将谭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讯问,谭某对自己在网络平台散布不实信息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谭某在网上无意间发现此条谣言信息后,未经核实便转发至微信群。公安机关对其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他主观是想去做一些好事,而实际转发的是一则谣言信息,涉嫌扰乱社会的公共秩序。”邳州市公安局新河派出所副所长娄尚说道。

切记:不信谣、不传谣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据悉,截至目前,市公安局新河派出所已处罚散布谣言信息人员57人。在平时巡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也发现,老年群体受网络谣言的影响最大,也是转发网络不实信息最多的群体之一。


微信图片_20241127100704.png


“老年人看到这类信息,更容易引起共情,我们重点加大对这类人群的走访,宣传反诈常识和不信谣、不传谣的知识普及。”娄尚说道。

微信图片_20241127100717.png


警方提醒,每位网民都应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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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尚表示:“对于来源不明、没有认定事实的信息,不要轻易转发,无法甄别的可以拨打110电话进行核实,或者是到派出所寻求民警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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