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百姓之声9

温州市纪委监委书记金焕民一封公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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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30 01: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镇政府是没有权征收土地的。只有县级以
上的政府才有征收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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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30 13: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冰冻三尺了,非一日之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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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31 00: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镇政府是没有权征收土地的。只有县级以上的政府才有征收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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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31 01: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公职人员滥用职权、怎么处理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予以警告至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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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1 00: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
镇政府是没有权征收土地的。只有县级以上的政府才有征收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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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3 13: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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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5 00: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当官不为人做主不如回家种番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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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5 00: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当官不为人做主不如回家种番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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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6 00: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还人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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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7 00: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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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8 00: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维护正义、为弱势群体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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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9 00: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公职人员执法犯法,法律制裁罪加一等刑法第397条是法律针对执法犯法公职人员制定的严肃有力的制裁条款,它清晰界定了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故意不履行职责与权谋私等一系列违法违纪。行为,并且制定了明确的判定标准,目的就是要让违法违纪者无法遁形,绝不让任何一个违法违纪的公职人员招摇法外公职人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一旦违反法律必将给予更为严厉的制裁当前法律的公平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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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9 00: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公职人员执法犯法,法律制裁罪加一等刑法第397条是法律针对执法犯法公职人员制定的严肃有力的制裁条款,它清晰界定了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故意不履行职责与权谋私等一系列违法违纪。行为,并且制定了明确的判定标准,目的就是要让违法违纪者无法遁形,绝不让任何一个违法违纪的公职人员招摇法外公职人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一旦违反法律必将给予更为严厉的制裁当前法律的公平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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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10 00: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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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12 06: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严查公检法,政法委,纪委。网络曝光违法行为合法,是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根据国家《宪法》第27条,35条,41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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