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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 王雪儿 记者 王鑫昕)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带来推进我国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相关建议。
蔡继明建议,赋予农村宅基地完整的用益物权,扩大农村宅基地流转范围。由于当前宅基地用益物权仅限于占有权和使用权,并未享有完整的收益权和处分权,致使农民住房的财产价值难以实现。应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相关涉地法律,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乃至城乡之间更大范围内流转,使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及分享改革带来的红利。
此外,挖掘农村宅基地完整的生产、资产、财产功能,增加农民获得各类收入的渠道。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已经通过拓宽宅基地的生产经营、资产、财产等多功能,不断发掘宅基地的价值实现途径,探索出了农村产业融合“宅基地+民宿产业”“宅基地+康养基地”等新业态,推动了乡村产业转型的发展。而乡村产业的发展又会进一步带动周边广大村民就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实现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增加,拓宽农民的增收来源。
其次,赋予宅基地完整的担保物权,拓宽抵押融资渠道。
蔡继明提到,在宅基地改革试点过程中,浙江义乌的经验较为成熟。义乌在全国率先提出和确立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制度设计;允许宅基地交易、入市与转让,允许宅基地在市域范围内跨集体经济组织转让,建立全国首个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体系;赋予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担保、抵押权等。据相关报道,试点改革两年后,2017年,义乌农村居民收入和人均财产净收入由25963元和3063元分别增加至30571元和3630元。
蔡继明认为,可以扩大试点地区范围、增加试点改革内容,重点放在扩大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范围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范围,根据试点地区成功的经验加快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将试点成果推广至全国。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