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8799|回复: 30

邳州公安: 依法处理5名违法反映人员

[复制链接]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2-9-17 07: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
信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

但是公民必须依法表达
自己的合理正当诉求
邳州市公安局
依法处理5名违法上访人员

案例一
李某某因其种植园被拆除为由信访,在相关部门依法对其信访事项作出答复后,不依法提出复查申请,于2022年1月12日再次前往北京市国家信访局滋事扰序。李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同年1月18日,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
2021年12月份以来张某某因租赁厂房补偿问题到信访部门上访,经相关信访部门依法答复后不服,不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于2022年1月21日再次前往国家信访局滋事扰序。张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同年1月25日,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三
王某某因对公安机关案件处理结果不服,于2022年1月29日窜至北京市天安门广场,在天安门广场升旗台附近采取举信访材料、呼喊的方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王某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同年2月4日,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法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四
林某某和李某某夫妇因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多次信访,在相关部门依法对其信访事项作出答复后,不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仍然于2022年9月6日乘火车到达北京欲前往国家信访局滋事扰序,后被工作人员劝返。林某某、李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同年9月8日,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给予林某某、李某某行政拘留处罚。

那么!!

如何做到依法信访?

信访事项不受理的内容

01
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各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及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02
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03
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信访事项,来访人再次提出,则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04
来访人对来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请求而到上级机关再次走访的,各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05
来访人对来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请求复查的,不予受理。

06
对已经认定、终结备案的信访事项,来访人再次提出请求的,不予受理。

警方提示

信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在此基础上,信访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必须依法、逐级、有序、理性表达诉求。极端上访,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法律责任。任何形式的非访、缠访、闹访以及扰序滋事、敲诈勒索、以访施压、以访牟利、恶意网上投诉、扰乱网上信访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希望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参与、不支持违法信访活动,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共同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来源:邳州市公安局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5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2-9-17 14: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弄吓人的,信访!如果有人接见处理还会有乱七八糟的违法行为吗?
回复 支持 1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2-9-18 08: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当地可以处理,谁会去越级?      如果没理没证据谁也不会去反映啊
回复 支持 1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2-9-18 11: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6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2-9-18 20: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2-9-18 06: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我只能告诉你们在一片天空之下能让我们老百姓活着就知足吧,上防?你们想什么的?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fyw
推荐
发表于 2022-9-18 11: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也只能这样了!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2-9-18 00: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看来今年的冤案不少。要不也不会把这些信息发出来!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2-9-17 21: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邳州教育乱像 谁管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2-9-18 20: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2-9-17 23: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22-9-17 08: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依法维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22-9-17 15: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
今天你做核酸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22-9-17 21: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22-9-17 22: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22-9-17 22: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22-9-17 22: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22-9-18 00: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123@... 发表于 2022-09-17 14:14
弄吓人的,信访!如果有人接见处理还会有乱七八糟的违法行为吗

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0516-86238929/0516-86006008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15351650066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版权所有:邳州九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09074357号-20 苏B2-20140211号 法律顾问: 朱仕宝(13905222752)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