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何以笙箫

求徐淮律师事务所给予正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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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5 16: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pzbao33291797 发表于 2021-07-10 12:01
“何以笙箫”网友:
    2021年7月8日00:34分,您在邳州论坛杂谈发布“求徐淮律师事务所给予正面解答!”的帖子。现就帖中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负责人当日(2021年7月8日)向鲍律师进行了了解:2021年初鲍律师的姑姑经邳州市宝顺网络有限公司居间,与他人签订二手买卖合同,其后将房产过户给买房人,但时隔数月售房款至今未结清。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8日鲍律师以售房者亲属的身份两次与买房人协商、沟通,希望对方能够及时付清房款,以免纠纷扩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021年7月8日下午,鲍犇犇律师以亲属的身份与工作人员李某进行沟通(其号码187*****8869),希望其能够帮忙催款。其后李某与我所负责人电话反映。我所负责人在向鲍律师核实情况后,于2021年7月8日16:11分主动与李某沟通,并非逃避拒接电话(此次通话五分多钟)。
需要说明,鲍律师是以亲属的身份帮忙沟通售房款的交付事宜,并未以代理律师的身份与您沟通,因此不涉及律师在执业方面存在的问题。但出于对社会公众舆论的负责,律所要求鲍律师提交了有关与您通话录音等材料。但通过对现有材料的核实并没有发现鲍律师在与您沟通的过程中,采取了您发贴所称的“不定期的骚扰、污蔑、诽谤与恐吓”的不当方法。因此不存在对包括您在内,损害相关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您发布的信息与我所调查的情况不符,建议您补充提交相关证据。对此,虽然7月8日下午我所负责人就此已与您沟通,现应您要求再次予以回复!
    感谢您对我所工作的支持!
    有关录音、您的短信、我律所负责人与您通话时的截图附后。

我给你们多次打电话,你们都拒接,我让你们来我们公司面谈,你们也拒绝,你们为什么不发我约你们面谈的信息呢?你们一直骚扰,一在威胁恐吓是什么意思?我是普通老百姓,我不知道你们律师是以什么方式去做辩护的?难道就是一再威胁恐吓与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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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5 16: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邳】拼搏???????? 发表于 2021-07-10 23:30
看到这个帖子,我也说两句,2020年12月份我的房子经宝顺牵线搭桥,签的合同,到现在2021年7月份了,尾款还没给我,中间我可不可以催款,那就成恐吓,诽谤,污蔑了,我催款就让问银行要,到底是买方买的我的房子还银行买的。还有一次打电话让我去她们总部,签一个不催款合同,不知道所有的二手房中介跟卖方都得签这个合同吗?咱说话得凭良心,做事得讲信用,不然下次谁还敢跟你们合作,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要是你卖房子7个月了,尾款还没给你,你是什么样的心情,谁不等用钱,卖房子图这个好玩的吗?还有一点要澄清,这个房子的事情我一直都是跟孙楚楚联系的,这位楼主我就不认识,诽谤,污蔑,恐吓,都是子虚乌有,现在是法制社会,说的做的,都要承担责任的,我跟孙楚楚所有的聊天记录都在微信里了。宝顺我现在算是领教了

你签了吗?你侄子也在银行, 你问问是我们让你签的吗?你有事没事来一句,有事没事来店里闹一闹,我约你去我们公司解决问题,你是怎么说的?你有过配合吗?银行不放款是我能左右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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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5 16: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你有什么理由让你侄子去威胁恐吓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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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5 16: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pzbao33291797 发表于 2021-07-10 12:01
“何以笙箫”网友:
    2021年7月8日00:34分,您在邳州论坛杂谈发布“求徐淮律师事务所给予正面解答!”的帖子。现就帖中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负责人当日(2021年7月8日)向鲍律师进行了了解:2021年初鲍律师的姑姑经邳州市宝顺网络有限公司居间,与他人签订二手买卖合同,其后将房产过户给买房人,但时隔数月售房款至今未结清。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8日鲍律师以售房者亲属的身份两次与买房人协商、沟通,希望对方能够及时付清房款,以免纠纷扩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021年7月8日下午,鲍犇犇律师以亲属的身份与工作人员李某进行沟通(其号码187*****8869),希望其能够帮忙催款。其后李某与我所负责人电话反映。我所负责人在向鲍律师核实情况后,于2021年7月8日16:11分主动与李某沟通,并非逃避拒接电话(此次通话五分多钟)。
需要说明,鲍律师是以亲属的身份帮忙沟通售房款的交付事宜,并未以代理律师的身份与您沟通,因此不涉及律师在执业方面存在的问题。但出于对社会公众舆论的负责,律所要求鲍律师提交了有关与您通话录音等材料。但通过对现有材料的核实并没有发现鲍律师在与您沟通的过程中,采取了您发贴所称的“不定期的骚扰、污蔑、诽谤与恐吓”的不当方法。因此不存在对包括您在内,损害相关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您发布的信息与我所调查的情况不符,建议您补充提交相关证据。对此,虽然7月8日下午我所负责人就此已与您沟通,现应您要求再次予以回复!
    感谢您对我所工作的支持!
    有关录音、您的短信、我律所负责人与您通话时的截图附后。

你只发对你有利的,下面的内容呢?你为什么不发?你威胁与恐吓的内容呢?为啥也不发?你包括你们律所一直拒接电话的内容呢?你为什么不发?我是没你有文化,我只要求你拿出证据来,是什么原因让你以一个律师的身份来无故威胁恐吓骚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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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8 17: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诚信方可成人,万其是你们做房产的,出了事情给客户解决问题,要换位置去思考下。有合同按合同办,这么长时间收不到钱,搁你身上,你不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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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9 04: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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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9 14: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何以笙箫 发表于 2021-07-25 16:15
你有什么理由让你侄子去威胁恐吓客户?

他买我的房子,我问他要尾款,就是威胁和恐吓了,这尾款你说多会给就多会给,我不找你们不给打电话什么事都没有,我卖个房子还的看你脸,买房子的是你们客户,卖房子的就不是你们客户了。难道你们宝顺就是这样做生意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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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1 10: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lenovojxy 发表于 2021-07-28 17:06
诚信方可成人,万其是你们做房产的,出了事情给客户解决问题,要换位置去思考下。有合同按合同办,这么长时间收不到钱,搁你身上,你不着急。

你说的对,我们也很着急,一直在想办法帮他们解决,但是今年政策发生改变不是我们能控制的,我们没有推卸责任,一直在多方周旋,可是他们却无理取闹,弄个律师来威胁恐吓我们。我一直邀约他们面谈,他们每次都是说一句就挂电话,或者直接拒接,都说律师是讲理的,为啥这一个律所的人都是这么不讲道理的呢?我们很无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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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1 10: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邳】拼搏???????? 发表于 2021-07-29 14:42
他买我的房子,我问他要尾款,就是威胁和恐吓了,这尾款你说多会给就多会给,我不找你们不给打电话什么事都没有,我卖个房子还的看你脸,买房子的是你们客户,卖房子的就不是你们客户了。难道你们宝顺就是这样做生意的吗?

你让你那个律师侄子给人家打电话要起诉,还有更多内容需要我帮你曝光吗?你侄子是有录音的,你去听听?我多次约你见面解决问题,你是怎么说的?包括你侄子也是,知道你侄子为什么不把下面的内容发出来吗?尾款你已经收到一周多了吧!你搬出去了吗?人家客户有催过你吗?你说话凭良心了吗?我们一直在帮你解决问题,你呢?找这个来威胁我,找那个来恐吓我,你和你侄子为什么不能像个男人一样面对面解决呢?为什么要散播谣言,污蔑我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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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1 10: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水电工小陆 发表于 2021-07-29 04:55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对,你说的对,就是因为他们理亏,不敢面对面解决,只能背地搞小动作,但凡我能约到他们,也不会在网上求公正了。别的律师什么样我不知道,徐淮律师事务所的人我也只能呵呵了!包括司法监督部门我都打了,结果他们没一个出来解决问题的。实在想不明白,一个律所的人怎么都不讲道理呢?我和他们说“我是法盲,如果我哪里触犯法律了你们可以起诉我,如果我哪里做错了你们可以指出来”结果人家来句没时间理我,人家时间宝贵,我就该随时面对他们的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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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1 10: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pzbao33291797 发表于 2021-07-10 12:01
“何以笙箫”网友:
    2021年7月8日00:34分,您在邳州论坛杂谈发布“求徐淮律师事务所给予正面解答!”的帖子。现就帖中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负责人当日(2021年7月8日)向鲍律师进行了了解:2021年初鲍律师的姑姑经邳州市宝顺网络有限公司居间,与他人签订二手买卖合同,其后将房产过户给买房人,但时隔数月售房款至今未结清。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8日鲍律师以售房者亲属的身份两次与买房人协商、沟通,希望对方能够及时付清房款,以免纠纷扩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021年7月8日下午,鲍犇犇律师以亲属的身份与工作人员李某进行沟通(其号码187*****8869),希望其能够帮忙催款。其后李某与我所负责人电话反映。我所负责人在向鲍律师核实情况后,于2021年7月8日16:11分主动与李某沟通,并非逃避拒接电话(此次通话五分多钟)。
需要说明,鲍律师是以亲属的身份帮忙沟通售房款的交付事宜,并未以代理律师的身份与您沟通,因此不涉及律师在执业方面存在的问题。但出于对社会公众舆论的负责,律所要求鲍律师提交了有关与您通话录音等材料。但通过对现有材料的核实并没有发现鲍律师在与您沟通的过程中,采取了您发贴所称的“不定期的骚扰、污蔑、诽谤与恐吓”的不当方法。因此不存在对包括您在内,损害相关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您发布的信息与我所调查的情况不符,建议您补充提交相关证据。对此,虽然7月8日下午我所负责人就此已与您沟通,现应您要求再次予以回复!
    感谢您对我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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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现在都想不名白,一个律所为什么只能提供一半的证据呢?感谢你让我对律师以及徐淮律师事务所有了一个集齐深刻的印象,成功的瓦解了律师在我心中那伟岸形象。让我知道了原来律师不是靠讲道理的,全凭颠倒是非,无理取闹来打官司的,真是十分感谢你鲍犇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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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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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1 12: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何以笙箫 发表于 2021-08-11 10:41
我到现在都想不名白,一个律所为什么只能提供一半的证据呢?感谢你让我对律师以及徐淮律师事务所有了一个集齐深刻的印象,成功的瓦解了律师在我心中那伟岸形象。让我知道了原来律师不是靠讲道理的,全凭颠倒是非,无理取闹来打官司的,真是十分感谢你鲍犇犇。

他们所的一个姓姜的律师,在我的案子一审时代表原告提交了一份证明材料,庭审记录清楚记录了,可笑的是到二审死不承认,这就是他们所律师水平,17年就领教了!不过一二审庭审录像记录在那,他永远也别想毁灭!我一直在举报法官混淆原被告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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