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房产监察大队巡查核实,徐州绿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原桃花岛”1号楼商品房项目、江苏富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龙城国际”商品房项目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预售商品房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徐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以上2家房产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列为下一步重点执法监察对象。
另,江苏汇川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大象城”5、6、7、8号楼商品房项目、新苏商业(邳州)有限公司开发的“新苏‘龙城天下’”1、3、5号楼商品房项目,前期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预售已被依法行政处罚,已整改到位(分别于6月24日和7月31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监察大队友情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时认真核对相关手续,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如果发现手续不齐全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销售,可拨打投诉举报热线69863379,或在我们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留言举报,还可直接前往民主路东路124号房产服务中心监察大队直接反映情况。
下一步房产监察大队将继续加大集中巡查和日常巡查的力度,严堵违法违规行为源头;对群众举报涉及的违法案件线索,及时予以排查,依法立案查处;另将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查处结果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予以曝光通报,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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