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28645|回复: 84

停车位资源严重浪费

  [复制链接]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7-8-1 0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苏州
   最近看到原来很多免费的停车位现在都收费了,价格,时间段,都不一样,那些容易拥堵的繁华的地方设置收费停车也无可厚非,但是像南大桥下面的两个免费停车位自从收费以后整个门可罗雀 很少几个车停里面 ,问了一下 停里面的都是那附近的居民,我们设置停车位都是为了更好的造福人民,更好的缓解室内的交通压力,现在原来停里面的车都不停了 都开走了,能去哪儿 还是去市里了 ,造成一定的车流增加,违背了缓解交通压力的原思想,交警部门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能够让人民出行更顺畅,道路不堵塞,现在把免费停车场弄成收费的了,没人停车了,只能让他们的工作更繁重,也更不得民心了,
   建议相关部门最好是视情况而定要不要收取停车费,不是一刀切,个人感觉南大桥下面两个停车场不要收费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17-8-7 13: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弱弱的建议下:邳州能否向徐州市学习,把市区公共停车场分为核心区、中心区、主城区。核心区3小时内五元,超时加收,上限30元,早七点至晚七点免费;中心区8小时内五元,早七点至晚七点免费;主城区免费。至于三个区如何划分,政府部门能否结合邳州实际情况,在网上征求广大网友意见,可否?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7-8-1 10: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7-8-1 10: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7-8-1 10: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没人管 没人问  到底什么单位设置的收费 本来是利民的 现在成揽财的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7-8-1 10: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李连玉书记在这儿的时候什么都不收钱 那么多的免费公厕都不收钱,现在所有的公益的都收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7-8-1 10: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说明邳县的车,还不是很多。

空这么多车位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7-8-1 10: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把“让群众享”变成了“让群众掏钱享”,把百姓的应享利益变成部分人的发财工具!
强烈要求大桥下停车场免费!看看免费前大桥周围的停车,再看看现在!政府领导看看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7-8-1 11: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免费时,南大桥下的停车场是找不到车位。现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7-8-1 12: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7-8-1 12: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无锡
之前不是不收费的吗 ?啥时候又开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7-8-1 13: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可以改成停车一小时内免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7-8-1 14: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7-8-1 14: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终于出手了!新沂开始大力整治市区停车收费,红头文件已出台!
2017-07-31 生活在新沂,爱上 钟吾网
?
?
关于取缔城区擅自设置
机动车停车场随意乱收费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秩序,加强机动车停车监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6〕24号)文件精神,市物价局、城管局和公安局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关于取缔城区擅自设置机动车停车场随意乱收费的通告》(新价字〔2017〕37号),决定取缔城区擅自设置的机动车停车场,纠正随意乱收费行为。
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近期市价格主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单位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在城区的新亚大厦、新天地商城、温州商城、钟吾商场等周边地段未经审批占用城市公共资源擅自设置的停车位进行取缔。同时,城市管理部门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在具备停车条件的城区公共地段,施划免费停车位,划定停车标线,设置免费停车标志;对具有合适场地,具备条件设置收费停车场的,由单位或个人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并取得停车管理、服务和收费的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收费;政府部门利用城市公共资源设置的收费停车场,应按相关政策规定设置停车标志,划定停车标线,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制定,使用税务监制的正规票据。
取缔后,如仍有单位或个人利用城市公共资源擅自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影响其他机动车或行人通行,随意乱收费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公安交警部门、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查处。
?
?
?
来源:新沂发布
编辑:大兄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7-8-1 14: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看看人家新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7-8-1 15: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0516-86238929/0516-86006008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15351650066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版权所有:邳州九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09074357号-20 苏B2-20140211号 法律顾问: 朱仕宝(13905222752)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