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明德中学一名初三学生的家长,2017年5月24日中午1:40左右我孩子吃完饭去学校上学,经过银杏大道与福州路路口西的时候,过了红绿灯后感觉车身晃了一下,接着听到后面有车倒地的声音,转脸一看后面一位中年人倒在地上,他赶紧把车停在路边,过去把这个人扶起来,并问他要不要报警,要不要拨打120,他说不要。孩子主动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了他,并告诉他自己的姓名和班级,然后就去学校上课了。 5天之后(5月29日),孩子接到一个电话,说5天前发生碰撞的那个人在中医院住院了,粉碎性骨折并已经报警,孩子很害怕,晚上放学以后才告诉我们事情的大概经过,隔了5天才打电话来我们当时不知道真假,天也太晚了没过去。第二天这个人找到孩子的学校,我和爱人听老师说后才知道这不是碰瓷,赶紧买了2箱牛奶去医院看当事人,了解了当事人的病情,并跟他和他家人商量,既然出这个事情了由大人协商解决,小孩初三了马上中考就不要找小孩了。在交谈中了解到,当事人冯某,是邳州政法委一名干部,他父亲是邳州原法院副院长(已退休)。 我们是新沂人,在邳州人生地不熟的,所以次日辗转找了一个也在政法委工作的亲戚,想和他们协调一下,尽快把问题解决掉,别影响孩子中考。下午我和家属凑了5000块钱拿到医院,和他们协商让他们先用,等出院以后我们再具体协商看怎么处理,该我们出的钱我们肯定出。冯某也很通情达理,他表示同意。但是冯某也说了,他不当家,让我们和他父亲谈。他父亲赶到以后,知道我们只带了5000块钱非常生气,意思以他们的家庭情况也不缺这三千、五千块钱,今天至少拿10000块钱来,否则就要求交警事故组去学校调查我小孩,并威胁要打人。看到他这种态度,我们当时也很生气,不想再协商,准备以交通部门处理结果为准,在医院护士的帮助下离开了医院。 又过7天之后,冯某老婆又打过来电话,语气开始变得缓和,意思是愿意和我们继续协商事故的赔偿问题,我们认为既然已经报警,就经公处理,以公安部门调查认定为准。冯某媳妇意思是如果经公处理,结果会对我们不利。考虑到我们和他们家庭情况的差距,我们要求在冯某父亲不参与的情况协商处理。通过协商,冯某媳妇要求我们赔付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包含住院期间和出院后1个月)、后期治疗费用、后期住院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鉴定费合计23842元。我们认为这个数字和我们的责任相差过大,坚持以交警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为准,不愿意私了。 6月10日,冯某媳妇反复打我们电话,我们坚持经公处理不愿意私了,所以不愿再和他们协商。冯某媳妇恼羞成怒,发来大量短信对我们进行辱骂。中午时冯某媳妇到明德学校找到孩子,威胁让家长出面抓紧处理此事。下午冯某父亲又到学校,找到孩子教室把孩子叫出来,威胁孩子尽快解决此事。小孩和他讲,马上中考了,请容我中考完再协商此事。冯某父亲威胁说,你不处理好这件事情,你就不能参加中考。小孩万般无奈,让班主任通知我们赶到学校处理此事。我们知道后非常生气,迅速赶到学校并同时报警。冯某媳妇也赶到现场,并带了一个不明身份的社会青年。警察也只能调解,要求双方去事故组处理,不能影响孩子正常学习,随后离开。警察离开后,冯某媳妇和带来的社会青年对我们进行辱骂,并威胁“你小孩出门后挨揍,不要找别人,就是我的事!”我们害怕孩子受到伤害,从那天起每天早晚都是两人一起接送孩子…… 根据孩子的讲述,整个事故中他是没有责任的,但因为没有现场目击,也没看到相关监控录像,所以具体事实我们不好妄自断言。我们相信交警部门会秉公处理,该我们承担的责任我们愿意承担!可是,冯某家人处理问题的态度和方式,太让人气愤了! 6月17日-18日就中考了,还有4天的时间。我们害怕孩子真的受到什么伤害,同时也担心这个事情会影响他的复习,影响他的考试成绩。 万能的网友们,给我们支支招,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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