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依然在线

邳州首例人体器官捐献者,4岁女童去世前告诉妈妈:同意捐献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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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16: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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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17: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生命如此伟大,一路走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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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17: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敬佩孩子和孩子的家人,虽然孩子走了,但永远留在我们记忆里!这种精神可以让整个社会记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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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21: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
秋寒止水 发表于 2017-4-26 10:09
跟帖中几个关键问题的认识:1、“一根筋”式地质问文章中“同意”一词:文章不同于法律文书,为了感人并使 ...

请问:
既然你思想境界如此高尚,对生命或者说人死后的状态那么藐视,把它们比喻成“一块布”甚至“行尸走肉”,那么请问你,假如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能做的像你跟帖解释中那么坦然和洒脱吗?
摸着自己胸脯那颗跳动的心脏,在自己的内心世界回答,因为键盘侠谁都能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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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7 09: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辛吉斯 发表于 2017-4-26 21:03
请问:
既然你思想境界如此高尚,对生命或者说人死后的状态那么藐视,把它们比喻成“一块布”甚至“行尸 ...

首先,就事论事,禁止对个人人身进行攻击,这也体现一个人的素质问题(在线的网友们都看的见)。如果觉得无聊,可单独通过QQ对骂,比一比谁骂的来劲。其次,在网上本人是在弘扬“正能量”(即向所有器官捐献人发出发自内心的敬意、理解和支持),压制“负能量”和非主流思想(即对器官捐献持有偏见),何谈宣传“本人的思想境界如此高尚”(不会因为高尚而能提拔成“论坛坛主”)?第三,不要不断地转移“话题”。上一贴探讨的是“同意”一词,不知你的这一贴又扯哪去了。第四,“藐视”一词用的莫名其妙。再次重复那句老话“人死后什么都没有了,只要不有失尊严,为后世作点贡献也能流芳千古”,当然,这里的是否“有失尊严”,要看“60年代中国的老太太”的个人观念、社会观念和思想意识问题。思想守旧的人甚至会认为献血也会“有失尊严”,是对人体组成部分的“藐视”,因为那也是一个人的鲜活的“跳动”的血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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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7 10: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
秋寒止水 发表于 2017-4-27 09:21
首先,就事论事,禁止对个人人身进行攻击,这也体现一个人的素质问题(在线的网友们都看的见)。如果觉得 ...

首先,人身攻击谁先开始的?你说别人老是纠结标题中的“同意”二字,就是“一根筋”,当别人说你“一根筋”时候,你觉得这是一句温馨的问候?我也希望在线的网友仔细看看我俩的对话贴,我看到这个文章的时候,第一感觉是觉得小女孩好可怜,再看到这个可笑的标题时,有点愤慨,而到你嘴中,却成了为了使文章更生动,你不觉得滑稽吗?还强调“艺术来源于生活”,这么一件严肃的新闻报道事件,讲究的是实事求是,而不是哗众取宠,博取更多的眼球!
其次,QQ对骂,肯定是你骂的来劲,这点在下认输,不用比!我也不喜欢和人对骂,骂街,那是泼妇的行为,切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再次,人死后,就如同“一块布”,或者说“行尸走肉”,是不是你自己前面帖子里一直强调的?你如此的看不起人死后的那块身体,这不是藐视,难道是赞美?(是不是在这里你又要强调你只是说人死后为了更有尊严之类的话?)说别人纠结“同意”二字,那么你不也是在这里抠字眼吗?还说别人转移话题,这是就事论事,跟着你的思路走,就是紧跟话题?
最后,别把自己搞的那么高尚,你说的这些内容,让人看了,“假大空”,足以概括!“思想保守者”或者“60年代的老太太”最起码知道,人死后,那是神圣的,不是一无是处,也不是一块布,更不是行尸走肉!提倡新观念新科学的同时,要学会尊重,活着要尊重,死了更应该尊重,死者为大,这是做人的最基本原则!你在宣传正能量的同时,不要给别人扣帽子!以上这么说,算不算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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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7 10: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辛吉斯 发表于 2017-4-27 10:23
首先,人身攻击谁先开始的?你说别人老是纠结标题中的“同意”二字,就是“一根筋”,当别人说你“一根筋 ...

到此为止,我看我要是不停,这个帖子是停不了。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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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17-4-27 10: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
秋寒止水 发表于 2017-4-27 10:39
到此为止,我看我要是不停,这个帖子是停不了。拜拜。

呵呵,不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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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7 16: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感人,愿天堂里没有病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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