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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对象错误九年不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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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4-19 12: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法院按照受送达人营业执照载明的单位名称及地址邮寄法律文书,快递单回执载明邮件妥投、他人代收,即应视为送达成功。至于代收人身份、签收过程、内部转交程序等均非法院送达的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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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4-19 17: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第四条 当事人在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终结前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第五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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