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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吃个麻辣烫,遭遇到刺客,麻烦工商部门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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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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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4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徐州
4月12日,跟对象两个人在,人民公园东,原影剧院斜对过,老法院隔壁的【老重庆麻辣烫】吃了麻辣烫,无论是素菜还是丸子之类的都没有标价,拿了东西到柜台,以为也就五六十(平时在杨国福吃也就50不到),老板张嘴就要了90块钱。
本来老板查数备餐盆里的东西是好计价的样子,结果一个方便面面饼就10块钱,我要了3个面饼,30块钱,圆的很小,3个面饼也不够一包泡面的正常重量。
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第五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
明码标价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该麻辣烫并未进行明码标价,麻烦工商部门查查,并责令整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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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4-4-14 23: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徐州
诚信水电维修 发表于 2024-04-14 17:50
工商局合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了,

好的,谢谢,工商部门应该能看懂,等周一打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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