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信与不信

关于对邳州市法院刘刚故意误投裁定书等违法乱纪问题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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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13 17: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在法律之外,还有一个更狠、更公平的东西叫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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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14 15: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法官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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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15 05: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坏人坏的理直气壮,好人好的遍体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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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15 10: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司法体系内腐败主要表现为法院法官的失职行为。大量冤假错案、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已成司空见惯。这些腐败分子滥用职权,歪曲法律,使判决失去客观与公正。由此,受害者受到严重伤害,社会道德失范,而能够遭受惨重打击的,还有法治本身的公信力和司法体系的形象。对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司法腐败的危害性与恶劣后果,制定更加精细的司法体制与监控机制,以减少司法舞弊行为,从根本上维护公平正义。而实现这一目标也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参与,唤醒社会责任感与参与感,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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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15 21: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法律是武器,善与恶在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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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16 06: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信访只是当事人反映问题,反映自身诉求的一种渠道。关键是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诉求是否合理。按属地、属事、属人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推、不托、不敷衍了事,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才能息诉罢访,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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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16 11: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去他上级、纪检或媒体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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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16 13: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信任就像人的牙齿掉了就没了,再装也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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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16 16: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不看谁笑的早,就看谁笑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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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16 16: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人莫心高,自有生辰造化,命由天定,何必巧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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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16 20: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所有成功的背后都是苦苦累积的坚持,所有人前的风光都是背后傻傻的坚持和付出,只要你愿意坚持,你一定可以活成你喜欢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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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16 21: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依据《信访条例》公民完全有权向拥有处理权利的行政机关或其上一级机关提出诉求,如果信访人没按规定程序直接越级上访,上级机关通常会引导他们到适当的机构,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受理。因此,越级上访在条例中是被允许的,不属于非法行为。然而,我们需要记住虽然上访是公民的权利,但我们也应该在法律框架内合理表达诉求,避免不当行为。而且,如果地方政府能够解决问题,我们自然无需长途跋涉去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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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17 00: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百姓的合法诉求应该得到鼓励和支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为理由干扰百姓的合法信访诉求,百姓的合法信访诉求也能够监督管理单位的工作,是百姓对抗不公平的最有效的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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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17 01: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仅仅是要判有理者赢,还要让有理者的经济利益及时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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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17 08: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为什么老百姓想翻案这么难呢?明明是冤假错案,证据确凿,但申诉却始终无法成功,这是许多寻求正义的人面临的现实并不是案子本身有多难,而是背后可能有人不希望你的案件得到翻案,因为一旦案件被重新审理那些导致冤案的人就要承担责任,甚至可能面临法律的严惩,这时候你不应再只纠结于案件本身而应该开始收集关于枉法裁判、滥用职权的证据,如判决书事实认定错误的证据,法律适用错误的意见等这些材料,这些材料可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纪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只有把制造冤假错案的人员扳倒,你的案件才有可能被重新审视,案件的复杂性往往不在于法律本身而在于其中牵扯的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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