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420|回复: 0

邳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车管窗口、驾考考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复制链接]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2-9-26 09: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
关于进一步加强车管窗口、驾考考场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广大车主、驾驶人朋友: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公共场所管理要求,从9月26日起(周一),现就办理车驾管业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优先选择非接触方式办理业务请有业务办理需求的车主、驾驶人优先选择“交管12123”、自助服务终端等渠道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等非接触方式办理业务。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请在邳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上预约办理,减少在办事大厅滞留时间。
二、请按相关规定出示核酸检测证明需要前往车管所、驾考考场现场办理车驾管业务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现场办理请配合做好防控工作需要到现场办理相关业务的,请配合出示徐州健康宝、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办事区域,并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若有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的情况,或伴有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请勿进入大厅或进入驾考考场,并请配合做好个人信息登记。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要求的,将及时调整防疫措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9月25日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0516-86238929/0516-86006008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15351650066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版权所有:邳州九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09074357号-20 苏B2-20140211号 法律顾问: 朱仕宝(13905222752)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