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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中院院长韩玉芬干预司法致使奋发公司濒临倒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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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8 22: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大理州大理
    我们是河南省禹州市奋发建材公 司的股东,万般无奈下,借助媒体曝光我们奋发建材公 司与禹州域源隆公 司合同纠纷一案内 幕,我们的案 件在许昌市中级人 民法 院审理期间,遭遇院长及审判法 官不公 正执 法,在禹州市法 院两次判 决我们胜诉的情况下,对方上诉到许昌市中院,至今已经一年多时间,仍然迟迟不下判 决,给我们企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在案 件被院长韩玉芬决定向河南省高级人 民法 院请示后,韩玉芬以各种理由阻止、改变省高院下达请示意见,个中原委,令人费解,韩玉芬在我们奋发建材公 司与禹州域源隆公 司纠纷一案中,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

    事情的事实与处理经过:

    2017年3月24日,因为环保需要,当地政 府对当地建材企业进行整合,在此情况下,禹州市奋发建材有公 司(简称奋发公 司)和禹州市域源隆有限公 司(简称域源隆公 司)签订了比例为53:47的暂时性和阶段性合作协议,约定最终目的是设立新公 司并按照公 司章程确定双方权 利义务。

    2018年5月,由于政 府新的整合政 策出 台,原来两家作为一个整合单位已经不能满足新的环保政 策要求,于是,包括奋发公 司和域源隆公 司在内的四家企业作为一个整合单位重新整合。四家公 司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 构对需要整合的企业资源储量进行了鉴定。根据储量鉴定结果,域源隆公 司源储量比之前签订协议时减少了900多万吨,少了将近三分之二的资源储量。因此,奋发公 司认为应该按照鉴定的资源储量重新核定股权比例,但域源隆公 司对奋发公 司的合理要求予以拒绝,不仅如此,域源隆公 司还单方拆 除、出卖了其作为合作基础的石子厂房设备,并将出卖款占为己有。由于奋发公 司和域源隆公 司合作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经当地政 府上几百次调解无果,奋发公 司遂向禹州市人 民法 院提起民事诉 讼,要求解除与域源隆原先签订的暂时性和阶段性合作协议。

    2019年1月14日,禹州市人 民法 院以(2018)豫1О81民初5531号判 决书,依法判 决双方解除协议。

    2019年2月1日域源隆公 司上诉至许昌市中级人 民法 院。许昌中院于2019年3月26日发回禹州法 院重审。

    2019年7月24日,禹州市人 民法 院以(2019)豫1О81民初1620号民事判 决书再次判 决解除双方协议。

    2019年8月域源隆公 司又上诉至许昌中院。

    2019年9月9日案 件开庭审理。 经法庭调 查查明,双方原签订的暂时性和阶段性协议实际上已被四家整合协议所取代,原协议约定设立新公 司并按照公 司章程确定双方权 利义务的目的已无法实现,这一协议依法也只能解除。但开庭后,法 院又两次主持调解,调解中法 官提出了域源隆购 买奋发建材资源或者奋发建材购 买域源隆资源的调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奋发建材愿意以10元一吨的价 格购 买域源隆的资源,如果自己的资源卖给域源隆可以降低到9.5元(去年资源出卖价 格在6.5元左右)。域源隆表示如果奋发建材购 买域源隆的资源一吨需要出价20元,自己购 买奋发建材的资源只出价2元。(两家原来评估资源质量相同)案 件调解过程中法 官恶意制止我方发言,对对方无理要求不予制止。目前案 件仍在许昌市中级人 民法 院审理滞留,期间已经经过四次会 议(专 家委 员会、审判委 员会)据了解,四次会 议多数人的意见都支持我们奋发建材公 司胜诉,而作为院长的韩玉芬态度暧昧,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导致许昌市中院迟迟不下决定。随后,又将这样一个案情明了的经济案 件推到省高院审理,据法 院内部资深法 官说“这在许昌中院诉 讼史上是史无前例的、空前绝后”。有知情人透露,一院之长的韩玉芬多次主动找到合议庭成员干预案 件审理,强 迫合议庭成员改变对案 件的处理意见,这其中原因耐人寻味;我们怀疑韩玉芬徇私枉法,理由是:1、作为一个执 法人,不尊重事实,不尊重法 律,当专委会、审委会多数人的意见与她的期望不一致时,不按法 律规定处理,而是将案 件长期搁置,失职渎职,给我们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如果韩玉芬没有徇私枉法,完全可以依法处理,这样清楚明了的案 件,为什么三番五次的上专委会、审委会,其做法有悖常理,有悖法 律。2、韩玉芬强 迫合议庭成员改变自己意见的做法,更进一步证明她在这个案 件中陷的太深,为了给对方一个交代,不惜挺而走险,没有利益任何一个执 法人都不会这样明显的去做这些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事情。3、韩玉芬作为一个地市级中级人 民法 院院长为一起普通民事案 件亲自去省院找到省院主观院长密谋协调此案,有悖常理,其中缘由耐人寻味。我们全体股东都是普通老百 姓,实在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像我们这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 件被市中院韩玉芬等人推诿扯皮将近一年,给我们企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案 件至今迟迟不给结果。法 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法 院是我们老百 姓心目中神圣的地方,是我们老百 姓的追求公平正义的希望,我们对法 官都心存敬畏,如果都像韩玉芬这样,我们老百 姓还去哪里说理,向谁去讨回公 道。真没有想到,我们的官司在许昌市中院遇到了这种情况,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的官司迟迟得不到公 正判 决,是金钱!因为我们的案 件涉及矿产资源纠纷,涉案金额巨大,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在于域源隆打官司期间,就听闻域源隆的人说,在许昌市中院要不惜一切代价与奋发建材打官司。在禹州市乃至整个许昌市,都有很多人关注这个案 件,域源隆公 司扬言要花1千万摆平法 院,奋发公 司有理算什么?当地很多人都议论:老黄家(域源隆公 司)有钱,老郭家(奋发公 司)有理,看中院咋判了!有的说,砸出去那么多钱,不会没动静。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为什么到许昌市中级人 民法 院处理起来都这么难?难道禹州市人 民法 院的法 官和许昌市中级人 民法 院的法 官学习的不是一本法 律?早在初期域源隆公 司就在我们当地扬言,他们会在中院不惜代价的找 人活动。这就是奋发建材公 司与域源隆公 司官司迟迟得不到公 正判 决的真正原因。而韩玉芬的行为也印证了社 会传言,毁损了法 官形象。难道真是有理不如有人、有钱?没有办法,我们只有将此事公布与众,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还我们公平正义,对徇私枉法之人予以惩处!!!!!!

    2020 年6 月17日

    bbs. tianya. cn/post-law-829308-1 .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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