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学教师在11月30日之前签署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并要求学校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今天上午,记者从徐州市教育局了解到,12月1日起,徐州市教育局对于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违法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 《通知》要求,各地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11月26号前,要确保将《通知》传达到每一位中小学校长和党支部书记,各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徐州市教育局师资教育处张松表示,他们将在最短时间内把《承诺书》发到全市每一位教师手中。这是江苏首次在全省范围内,要求所有在职教师以《承诺书》的方式保证不从事有偿补课。《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教师本人留存,另外一份学校存档备查。同时,学校还要通过以告家长书的形式来告知家长,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承诺书》明确了拒绝有偿补课的七条具体要求,包括不在住所或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不在校外培训机构参加有偿补课或担任任何职务;不参加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到居住地以外开展异地有偿补课;不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多种情形。全市所有中小学,包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的教师都要签订《承诺书》。 徐州市教育局师资教育处张松对记者说,11月30日之前,全市中小学所有教师要签订《承诺书》,普通的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的学校、少年宫,以及教研室、电教机构等,都要签署《承诺书》。 《通知》还指出,严肃查处继续开展有偿补课行为,对明知故犯的人员,一旦发现,一律先停职。另外,建立拒绝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今后教师调动评先、晋职晋级都要提供没有从事有偿补课的证明等,还将对治理有偿补课不力的中小学校长和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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