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工作需要,邳州金水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受邳州经济开发区委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劳务派遣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范围:参加2018年邳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参照《2018年邳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规定的资格条件执行。 三、报名、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符合选聘条件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于2018年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邳州经济开发区第一幼儿园大会议室(邳州市工业路与恒山路交叉口,金水杉小区北门对面)报名,交验相关证件。 四、公示选岗人员名单,竞聘岗位代码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选岗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选岗人数按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划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选岗。高分考生放弃选岗的,将根据岗位所需,按笔试成绩高低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另行公示。如报名人数低于选聘岗位数,报名人员全部参与选岗。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成绩并列的,现场抽取选岗顺序号。因迟到等原因错过优先选岗机会的,可以在竞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全部选岗后选岗,错过现场选岗机会的,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按照选岗时间提前到场。 六、体检、调档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选岗成功人员体格检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教师为非在编教师。选岗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应在新学期开学前到就业单位报到上班,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邳州金水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每人每月工资2800元(含社保个人应缴部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每人每月工资3400元(含社保个人应缴部分),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本次选聘工作相关信息在中国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九、咨询电话: 18751599621 13952105856 监督电话: 0516-8626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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