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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安徽鑫安公司虚假诉讼及阜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马进华涉嫌索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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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0 20: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
致全国各媒体的一封公 开 信

——实名举报安徽鑫安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涉嫌虚假诉 讼罪以及阜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工程监理人马进华涉嫌索贿和渎职罪

尊敬的全国各新闻媒体:

  我公 司安徽卓康医 疗科技有限公 司(下称“卓康公 司”或“我公 司”)成 立于2014年3月18日,经营范围包括医 疗器械生产、销 售、保健食品生产、销 售、电子产品生产等。

  因生产、经营需要,我公 司与2015年11月15日通 过阜阳市中级人 民法 院,依法拍得位于安徽省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阳大道29号的一处厂区;后于2016年8月18日在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进行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成功后,我公 司对新阳大道29号的厂区进行了规划,于2018年8月7日取得规划许可证,并准备建设我公 司1#、2#、4#厂房,7#科技研发楼以及8#、9#配电房。

  我公 司与安徽鑫安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鑫安公 司)于2017年12月30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鑫安公 司负责承建卓康公 司位于新阳大道29号土地内的1#、2#厂房。

  在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工程实际施工方张如学因资金链紧张,导致该工程多次停工。

  之后,卓康公 司与鑫安公 司商洽,双方在2018年11月27日签订了《解除协议书》,正式解除了上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但出人意料的是,鑫安公 司为了牟利,伪 造了另一份阴阳《解除协议书》!随后,鑫安公 司向阜阳市仲裁委 员会提出了高达近6000万元的工程价款申请。

  而事实是,施工协议约定的1#、2#厂房项目总造价仅为2000余万元,而真 实的《解除协议书》签订时该项目进展不足40%。由此可知,鑫安公 司伪 造的《解除协议书》中,工程造价虚报七八倍。

  两年多时间过去了,目前我公 司和鑫安公 司仍在阜阳市仲裁委 员会打官司。

  因迟迟不能结案,为启动工程项目继续建设,我公 司于2020 年9月2日同安徽魏晋路桥工程有限公 司(下称“魏晋公 司”)签订了建设合同,并于2020 年9月10日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后魏晋公 司开始施工。

  2020 年9月30日,魏晋公 司在该项目启动时邀请开发区质监局领 导到现场指导工作,并说明:由于我公 司与鑫安公 司合同纠纷一事仍在阜阳市仲裁委 员会进行仲裁,前期所有施工 资料原件,都被当做证据提 供给了仲裁委。质监局领 导当场表示,可以一边施工一边补充资料。

  之后,我公 司1#、2#厂房继续施工,马进华是鑫安公 司施工过程中我公 司聘请的监理,为了方便工程进展,在新的施工单位进场后,我公 司仍继续聘请其为监理,但是在监理工作中,马进华出现了多次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1、 在1#、2#厂房建设施工过程中,马进华多次吃拿卡要,大胆索贿。如果施工 人员不满足其无理要求,马进华就不对其负责的施工区域进行验收。工地负责人谭运宽(手 机号:18955890289,身 份 证:34212119740719031x)只得掏腰包买了5000元某商场购物卡和一箱某品牌高档酒送给马进华。此外,续建工程还没开工的情况下,马进华以前期施工工程不合格为由,主动帮我公 司联 系一家加固公 司,在没有任何检测的情况下要求我们进行加固,并向我公 司索要12万元的加固费用。

2、 我公 司1#、2#厂房的总建筑面积为26000㎡,每平方监理费7.5元,总监理费用应为19.5万元。鉴于2019年3月1日我公 司与鑫安公 司解除建设施工合同是,该项目仅完成了40%,约有10000㎡的建设。监理人在我公 司法人王晓寅被采取强 制措施期间,要求王晓寅的妻子配合,去法 院起诉卓康公 司,索要高达30万元的监理费用。在王晓寅妻子配合法 院起诉之后,马进华就应该把监理资料移交给卓康公 司,但是其迟迟未移交。在魏晋公 司进行施工准备时,马进华因多次违规操作,阻挠工程进展,所以我公 司决定更换监理单位。

3、 我公 司所付的监理费用,马进华要求打入其个人账户,且款项打给马进华后,他并未给我公 司出去任何发 票,这严重违规违法。而且,在项目施工中,按照国 家规定每个工程是3个监理人,而我公 司项目就马进华一个监理偶尔进场,且马进华经常不去工地,所有的施工 资料以及相关施工文件都由马进华一个人不审 查就签字。

4、 马进华在监理项目时,没有形成任何监理资料,这导致我公 司工程无法顺利进展,其严重失职渎职。

由于以上多种原因,为确保我公 司项目续建工程顺利实施,我公 司和魏晋公 司共同决定辞退了监理人马进华。被辞退后的马进华联合鑫安公 司,恶意向各部门虚假举报,到处散播虚假信息,严重损害我公 司声誉,导致我公 司工程进展困难。

为此,我们曾向阜阳市政 府反应情况,并寻求帮助。后在阜阳市政 府领 导的批示后,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为我们开 会寻求解决方法。会 议要求的内容是完全按照开发区质监局张春华局 长的要求来办的,其中一项就要求我们取得原监理资料,为此,我公 司多次联 系马进华,希望把监理资料拿回来,可是马进华连一点资料都没做。他让我们提 供我们从仲裁委复印的施工 资料给他,方便他补监理资料。等我们按照要求把施工 资料交给其后,其告诉我们,让我公 司支付30万元的高额监理费用。否则不会将他补好的监理资料交还给我们。监理资料应该是在法 院调解的时候,马进华把监理资料移交给卓康公 司,而不是现在拿着监理资料威胁卓康公 司。而且我公 司现正面 临困难,难以支付这种荒唐的费用。所以至今马进华仍没有给我公 司任何监理资料。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我公 司1#、2#厂房项目始终无法进展,施工项目已停工半年多,我公 司损失超过百万元!

以上反映的情况,我公 司保证全部是事实!希望媒体披露施工方鑫安公 司为谋取牟利而违法造 假的行为,请求司法机 关追究鑫安公 司虚假诉 讼的责任;希望媒体曝光阜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人马进华违规违纪索贿、散布谣言的行为。

举报人:安徽卓康医 疗科技有限公 司

2021 年6 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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