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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宁夏国资委纪检组丁军、张磊等人诬陷未招标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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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0 09: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大理州大理
    我叫聂惠军,原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身 份 证640221196809010019,电 话14795003838;宁夏国资委党 委宁国资党发[2016]55号《关于给于聂惠军开除党 籍处分的决定》所列违纪事实,是宁夏国资委纪检组先给我扣“帽子”定罪,再强 势高压刑 讯逼供搜罗“罪证”,用60个人的专案组半年多的时间非法强加到我的头上的。原宁夏国资委纪检组认定“严重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9月,未经招投标程序,将环科院装修工程承包给其同学郑涛。”

    事实与理由:2016年7月15日早8:00,宁夏国资委纪检组通知我召集企业职工开 会,会上纪检组组长丁军宣布我违反 党的“政 治纪律、组 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宣布我停职检 查。会后我找丁军问:“我违反了这么多纪律,也不给我个文件,证据都是什么?”丁军恶狠狠地说:“证据以后会有的,以后会让你签字的”,到现在连个立案通知书都没有给我。

    1、工程是严格走的招投标程序。这项工作由宁夏环科院原财务科长席存忠作为甲方代 表具体负责的,做好前期准备就挂网招标了,我没有更多的时间精力亲自做这些事,也从来没有想过从中捞取任何好处。郑涛的合法 身份是安徽第三建筑公 司的项目经理,所有的招投标程序都是合规合法的,招标过程还进行了法 律公证,装修工程的全部档 案至今还存在安徽第三建筑公 司里,还专门聘请了监理公 司,全程监 督工程质量和进度,每一项变更都有监理公 司核实签字盖章,还进行了决算审计,组 织了工程验收。直到我被诬陷入 狱后工程质保金也没有支付(工程验收一年半后),在我关 押期间,安徽三建将宁夏环科院起诉至法 院,才将质保金付给人家。既然“未经招投标程序”那么宁夏环科院为什么败诉,还要给安徽三建支付质保金?法 院是依据什么判的?

    2、在纪 委“两规点”里,纪检组郑耿威 逼我承认操纵招标公 司,干涉招标,事实上我连是哪个招标公 司都不知道,在哪里招标、开标更不知道,招标公 司的人我一个也没见过面、一个也不认识、一个电 话也没打过。他们明明知道工程是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却睁着眼睛说瞎话“未经招标程序”,这不是陷害是什么?在他们的意 淫思维里一直想不通这么大的室内装修工程怎么可能一分钱的受 贿都没有?没有受 贿也要无 中 生 有制 造一个罪名出来!

    3、在这件事上,我关注的是工程质量和进度,并没有想过贪图个人私利,在我关 押期间,纪检组将安徽三建项目经理郑涛押到银川市检 察院审询(刑 讯逼供)的结果也证实,我并没有像他们想象的那样,向郑涛提过任何个人要求,更没有拿过他一分钱。装修工程程序合规合法。那么说我将“工程承包同学郑涛”意图是想说我贪图私利、收受 贿 赂吧,我贪图了什么私利?根本没有存在他们想要的结果,却栽赃陷害,难怪硬要给我扣上贪 污的罪名,他们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经过法 律公证严格合法手续的招标程序,都能视而不见,颠 倒 是 非、指鹿为马,他们还有什么事干不出来?刑 讯逼供下给我制 造的罪名可想而知!他们能代 表组 织吗?

    请自 治区纪 委监委立案调 查,洗清“莫 须 有”罪名,惩办真罪,铲除“灯下黑”毒 瘤,维护 法 律尊严,伸张社 会正义,让这天大的“讽刺剧”早日谢幕,让反 腐 败斗 争回归到客观公 正、依法 治 国的法 律轨道上来,真正体现社 会的公平正义!体现反 腐 败斗 争的正能量!

    申请人:聂惠军

    2019年5月8日

    附:相关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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