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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有房的注意啦!这笔糊涂账要算了!2019年1月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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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5 09: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澳大利亚
物业费一直是住房人关心的一大问题
每年少则几千
多则上万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了
相信不少人都对自己小区的物业费有过质疑
为什么收这么多?
收费的标准是什么?
而不少物业也面临业主不缴费的烦恼
这类现象怎么办?
未来江苏省将会有新的标准
新的办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那么
到底有什么变化呢?
一起来看看
1删掉空置房物业费按70%收取的规定
在物业收费方面,江苏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待业主大会成立后, 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到底物业费如何定价?A: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设区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物业公共服务平均成本、最低工资标准、社会统筹基数及缴费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幅度以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依据本地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制定相应的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每三年内对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动态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行管理办法中提到,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在一定时期内,其物业公共服务费按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70%交纳。而在征求意见稿中却删掉了这一条。据报道,删掉后是希望对于类似空置房的物业费缴纳比例,能通过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的方式来确定。

2车位车库收费与现行办法相差不大
物业小区的车位、车库等如何收费是关注的重点。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规定与现行的办法相差不是太大。
业主大会成立前,汽车停放费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汽车停放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出租,租金基准价与浮动幅度由设区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人防车位租金基准价与浮动幅度由设区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
为业主、物业使用人配送、维修、安装等服务的临时停放车辆,以及根据合同约定允许其他外来车辆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临时停车的,在约定时限内免交汽车停放费

3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双方协商来定
装修会产生不少建筑垃圾,而清运建筑垃圾就需要一定的费用。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服从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规定,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也可自行清运。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的,应当承担清运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实行门禁出入证(卡)管理的,现行管理办法中提到,建设单位应当为业主、物业使用人免费配置不少于4张出入卡(含IC卡等)。
而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建设单位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必要数量的出入证(卡)和汽车出入卡;改造升级实行出入证(卡)管理的物业管理区域,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为业主免费配置必要数量的出入证(卡)和汽车出入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另有需求申请办理的,可以适当收取工本费。

4乱收费和不交费均纳入信用记录
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物业乱收费,除了价格部门会有相关处罚,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物业服务企业有超标准收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低于服务等级提供服务等行为的,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并给予相应惩戒;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有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等行为且经法院判决仍拒绝交纳的,应纳入其个人信用档案。
此外,办法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物业服务收费成本调查和物业服务收费纠纷调处机制。对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扩大范围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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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8-11-6 21: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物业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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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8-11-6 19: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没有人住的也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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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8-11-6 15: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杜冬梅 发表于 2018-11-6 05:23
还是没有房子最好

能好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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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8-11-6 05: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还是没有房子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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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8-11-6 01: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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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11-5 09: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官商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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