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铁富镇领导单位下达消息,通知各村委2017年初开始治理村庄公共空间,清理主干道路旁违建,加宽乡村道路。艾山后村内主干道两旁房屋、搭建杂乱无章,影响交通确实存在,此政策的下达作为村民我们是非常支持!
在艾山后村委会东侧,主干道北侧有两间房屋(三十年前是我爷爷在世做烧饼生意的铺子,现在一直是我88岁奶奶的住处),曾做生意门口有搭建彩钢棚。在村委传达我们拆除消息时(没有具体执行标准,拆几米?)此情况下我们积极配合,主动拆除搭建已逾大半,整体退致距离主干道北侧大约5米,我们西侧是村委门面房他们距离主干道北侧大约4米,没有标准的情况下,我们退致比村委会靠后1-2米的位置。(详细见照片)
然而就在2017年3月27日中午,村委拆迁队十多人,意图强行拆除我家棚内西侧约有3-5平方大小的一面墙,就是拆也不该先拆到这面墙,所以无法理解!我父亲在工地做工未在现场,我88岁的老奶奶和我母亲李群在场,我奶奶多次哀求,并瘫坐在地请求他们,并且我母亲承诺继续拆除,只是请求老人年事已高,暂时照顾情绪不要强行拆除,安抚老人后我们自行继续拆除。强拆队行为粗暴,多人劝阻不予理睬,我奶奶坐在墙内,他们就强行向外推倒墙体,然后扬长而去。我们不清楚是否是在遵循政策严格执行的精神,还是另有其他。
如此行为,围观群众无人不嗤!当场我奶奶情绪激动,失声痛哭以致昏厥!我母亲气怒交加!约2小时奶奶恢复平静,我母亲却突然言语失常、呆滞瘫坐倒下。后紧急送至铁富镇人民医院无法接诊,又转至邳州市中医院抢救,CT检查右侧基底脑出血约20ml无意识,出血原因与自身身体状况和情绪波动、紧张或气愤有绝对关联关系。(见病历摘要)
目前我母亲身体左侧偏瘫、口齿不清、大小便无法自理。上有88岁老奶奶,下有七八岁小妹妹!本人在外地务工,情况困难!我父亲在3月29日上午、4月1、4日下午、多次与村委联系,本人4月2日曾登门协商,但村里否认强拆行为与我母亲迟发脑出血存在任何关系,不承担任何责任。理由是:我母亲没有即时发病,是强拆队离开后突发,此解释如此苍白!
另外据村民反应同为拆除建筑,村委领导或拆迁队中某些自家或是亲朋好友,至本文编辑前,一家也没拆(有图片、视频)对此村委解释:别家里面住人或正常生产生活,农村政策执行讲究人性化,或已出具保证书,后续会逐一拆除。对此我想请问村委:
①我奶奶居住房屋,是否算为有人居住? ②讲究人性化后续逐一拆除,强拆现场情况,是否在人性化考虑范围之内? ③我们已主动拆除部分,如未符合标注,保证书为何没提出让我父亲填写一份?? ④村委房屋为何不在拆迁范围? ⑤无拆迁标准,无文件通知,强拆是否合法? ⑥我母亲迟发脑出血,是否与村里暴力强拆行为存在关系?
当今法治、和谐社会,村民怨声道载!拆迁队伍随意性大,没有任何执行标准,这是我们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领导,自家都没拆!作为村民,我们无处伸张正义!不存在拆迁补偿金,不存在利益驱使。只求一视同仁!合理规范!只求我躺在病床上的妈妈,早日康复!只求镇村党委领导给我们一个解释,我家不是个例!以上所述句句属实! 欢迎各媒体平台朋友现场考察考证!纠纷事故、远不止于此!我代表艾山后村受苦受难的村民谢谢大家了!
补充内容 (2017-4-13 18:03):
至今没有回复调查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