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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江苏三级法院法官集体包庇医院 伪造证据,隐瞒主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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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 16: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徐州


  举报人: 王彩霞,女,1962年5月出生,身份证:32022219620502186x,现住: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民丰西苑82号202室,联系电话:15961781584。
  简要事由:2011年9月7号,无锡市康复医院北塘红十字医院骨伤科医生不按常规操作,乱诊乱治,在我左膝不红不肿下,在不做任何检查下,立即采用打针抽骨水及马上包自制膏药,造成深度感染,无法去除的残废!且伪造篡改病历,使用假药劣药,伪造主要证据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事实!
  原北塘区法院原院长袁挺、审判长高鑫(2014)北民初字第1074号,无锡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姚旭斌、法官王倩(2014)锡民终字第1448号,(2015)苏审三民字第000249号,江苏省高院审判长杭涛、法官陈良俊、书记员等,在医院伪造“穴位贴敷”收费名称,“篡改伪造病历”,“使用假药劣药”,伪造其他患者有膝关节穿刺手术费(上面没有财政监制章,没有准印单位统一编号等人为打印的(白条)假发票)等的铁证事实下,有错不纠,还恶意串通一气,歪曲事实,故意包庇、隐瞒这些主要违法证据,且均选择性记录与事实不符。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漠视生命健康,恶意炮制假案!
  在医院没有任何证据推翻上述许多铁证事实下,江苏三级法院的法官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违反《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江苏三级法院的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权钱交易,充当医院的黑保护伞,徇私枉法,枉法裁决!
  出于江苏三级法院的司法腐败,本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逐级来到中央举报投诉反映、江苏三级法院司法腐败一条龙的严重问题!
  而无锡政府对于我举报司法腐败一条龙的问题,非但不依法追究司法腐败者的责任,还我公道。却采取告知、威胁、镇压,用圈养的黑社会堵门等等并用的手段,来打击扼杀我的举报!
  为维护生命健康权,请求中央相关各级部门领导维护公平正义,主持公道,责令有关部门查清本案的事实真相,撤销江苏三级法院的枉法裁决。本案是江苏三级法院徇私枉法造成的,因此要求归口处理。有错必纠,严厉查处相关责任人,将法院中的害群之马清除出人民法院,尽快还本人生命健康权公平,公正的公道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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