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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邳州市法院刘刚故意误投裁定书等违法乱纪问题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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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4 15: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关于对邳州市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刘刚故意误投裁定书人为造成当事人丧失维护合法权益机会等违法乱纪问题的举报

        2015年8月12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在执行邳州市议堂供销社与邳州市利华供销有限公司排除妨碍纠纷一案中,错误地将邳州市华利超市作为执行对象,省高院执行监督指令邳州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19日立案审查。
        邳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刘刚于2022年12月6日二次裁定,却于2023年2月2日才寄出但至今未让收到(差4天够两个月,法院文书送达时间规定最多一个星期内寄出),刘刚未按照提供的地址且明知公司地址变更还向原地址故意误投,误投事件系刘刚精心设计、别有用心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
        当事人于2023年5月24日在邳州市法院档案室查询后,于2023年5月30日将复议申请书及时寄至刘刚处,当事人督催几十次,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附件),长达半年之久但至今未移交卷宗,却于2023年12月12日等到格式化回复“按照营业执照登记地址邮寄,且本人签收,如不服可到上级法院申请监督或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回复的理由不仅牵强而且非常荒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相关规定中第九条中的六条均不符合视同送达的情形。及第四条中当事人在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终结前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而这是执行终结后地址变更就没有义务告知人民法院。和第五条中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可刘刚从未索要过送达地址。况且省高院文书、徐州市中院裁定书、邳州市法院文书特别是民二庭正庭长吴涛的第一次裁定书等都能收到,唯独副庭长刘刚的裁定书收不到呢?其险恶用心不就昭然若揭了吗?
        另据,邳州市邮政局议堂分局投递员证实,该法院文书不是EMS是普通挂号信且地址不详,只写议堂街,没有收件人名字,没有收件人联系电话,我也不清楚邳州市利华供销有限公司在哪?但和议堂供销社信件同时投递时议堂供销社未拒收,也就认为是同一个单位,无论谁签收邮政局快递轨道详情信息都显示本人签收。
        2023年9月6日张院长、贺副院长及吴涛庭长接待我时明确表态:如本人却未收到该裁定书,查清属实后可重新改寄,但县官不如现管,刘刚仍一意孤行,我行我素,权力任性故意给当事人人为造成丧失维护合法权益的机会。
        综上,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刘刚不作为、渎职等违法乱纪问题予以实名举报。
        请求各级人大、纪律检查委员会明察,还我公道!

              举报人:颜培宪
            
             1391486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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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5 12: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法院无人能监督,你投诉法官只能去法院投诉,自己人不会怎么着自己人的,故法院和法官都是有恃无恐,一直是您奈我何的耍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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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4 20: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对于制造冤假错案的人,法律根本就不起作用,但是他们最担心的就是你不按套路出牌,所以在维权的路上只有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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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6 19: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维权就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么曲折,但终究掌握在我们的正义手中,维权就如人生道路漫长曲折。不可能都是平平淡淡的,同样有坑坑洼洼,只有把它当作给我们拿回血汗钱前的洗礼,不畏惧,不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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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5 18: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当时公权力有多嚣张,后来就有多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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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5 11: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每个人都应对每个人的行为负责,这是不变的法则。他们的目的不是就想消费我吗?让他们弄呗,看他们累还是不累,最终,法律会给出一个符合客观事实的答案,所以我不着急。做人做事一定要有底线,只要突破了底线,我相信迟早会遭到正义的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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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5 19: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实名举报无论从法律法规道德都是无可挑剔的,因为敢属实名,就认为是举报人愿意拿自己的身家性命作保证,并非是挑战社会底线,除非你有不敢让法律和社会知晓的丑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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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6 01: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没法说   收钱之后 都能向着考赖说话了 邳州的孙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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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4 13: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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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13 17: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在法律之外,还有一个更狠、更公平的东西叫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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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5 21: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此人做事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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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发表于 2024-5-16 09: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法院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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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发表于 2024-5-16 09: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法院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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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发表于 2024-5-1 23: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冤假错案翻案,比登天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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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楼主| 发表于 2024-4-18 11: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有些人你明明把他当人看,可到最后他非要用实际行动向你证明他不是人。有些人你明明把他当人看,可到最后他非要用实际行动向你证明他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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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楼主| 发表于 2024-4-17 15: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当正义不再正义  那野蛮将会愈发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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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发表于 2024-4-17 08: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法律的存在是约束坏人动手,而不是限制好人不能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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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楼主| 发表于 2024-4-16 10: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他们也知道自己是说谎,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我们也知道他们知道我们知道他们说谎,但是他们依然在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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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发表于 2024-4-15 09: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明天和意外你永远不知道哪个会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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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发表于 2024-4-14 16: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别看你今天闹的欢,小心将来拉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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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发表于 2024-4-13 18: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别看你今天闹的欢,小心将来拉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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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发表于 2024-4-13 11: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他们也知道自己是说谎,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我们也知道他们知道我们知道他们说谎,但是他们依然在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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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楼主| 发表于 2024-3-28 14: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当正义不再正义  那野蛮将会愈发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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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8 14: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法律的真谛是让坏人的代价更高,让好人的成本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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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楼主| 发表于 2024-3-28 06: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天下无法外之地,地上无法外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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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楼主| 发表于 2024-3-27 22: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天下无法外之地,地上无法外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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