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赶集 发表于 2024-04-19 12:46
法院按照受送达人营业执照载明的单位名称及地址邮寄法律文书,快递单回执载明邮件妥投、他人代收,即应视为送达成功。至于代收人身份、签收过程、内部转交程序等均非法院送达的审查内容。
上街赶集 发表于 2024-04-19 17:00
第四条 当事人在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终结前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第五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上街赶集 发表于 2024-04-19 17:00
第四条 当事人在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终结前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第五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欢迎光临 邳州论坛 (https://pzzc.net/)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