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星己锁定 发表于 2022-04-10 15:15
楼主的录音,我让周围的同僚们听,没一个说能听出受威胁的语境,法官的耳朵特殊吗?!还是象我们诉讼中一样,被告房产商、甚至行政部门口头说什么,法官都采证,而对我们铁证视而不见?这样的官司打赢了,我就会轻意放过枉法官?还没打赢的,更不会!
所以,我不针对谁,我现在就盯着吴涛,对所有象楼主这样的维权贴,我见到就顶,支持到底!
楼主,加油!我相信你!!!
十字星己锁定 发表于 2022-04-10 15:38
法院一旦采信录音真实性,但不采信录音中反映的事实,那就必须要调查追究或嫁祸录音中当事人为诬告和诉讼伪证!
是不是很难办?
法律明确规定先刑后民,民事诉讼发现刑事问题,应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所以,如法院对录音三性皆不采信又不移送,则为故意渎职,楼主可举报法院,并刑诉经办法官!!!
十字星己锁定 发表于 2022-04-10 16:35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如果录音中这个当事者(即丁法官的亲戚还是同学?)没有手握与丁法官合谋的证据,或虽有证据又愿意保丁法官,那就按诬陷丁法官、承认伪证和是自己操作虚假诉讼,去自首或法院移送承担刑事责任!
这样就能雪了楼主冤案、解了楼主怨气,丁法官也摆脱合谋责任,经办法官也不知情不担责还能积极纠正错案,说不定丁法官还能因此大义灭亲之举飞黄腾达呢!
fyw 发表于 2022-04-10 18:18
录音中的当事人通过丁胜利传递假借条,当时他必定留了证据录了音,这应该也是法院没法追究他责任的原因,所以只有糊里糊涂的枉法断案,让我们蒙受了几十万的损失,但录音证据摆在那它永远会作为证据不会消失,我不相信我坚持举报不会有结果!他们不可能一直做官一直在台上,退休8年10年后仍然追责的多了,我能等得到那一天!
十字星己锁定 发表于 2022-4-10 15:15
楼主的录音,我让周围的同僚们听,没一个说能听出受威胁的语境,法官的耳朵特殊吗?!还是象我们诉讼中 ...
fyw 发表于 2022-04-10 18:18
录音中的当事人通过丁胜利传递假借条,当时他必定留了证据录了音,这应该也是法院没法追究他责任的原因,所以只有糊里糊涂的枉法断案,让我们蒙受了几十万的损失,但录音证据摆在那它永远会作为证据不会消失,我不相信我坚持举报不会有结果!他们不可能一直做官一直在台上,退休8年10年后仍然追责的多了,我能等得到那一天!
十字星己锁定 发表于 2022-04-21 14:44
非再等到一个法官落马不行!
十字星己锁定 发表于 2022-05-16 12:16
法律存在的意义?! 不是有了法律就是法治社会! 如果纵容枉法, 法律只会沦为腐败势力的武器!
十字星己锁定 发表于 2022-05-24 16:29
总得有个人承坦下责任,否则,哪个举报人能服?!
fyw 发表于 2022-07-13 16:59
抢我们钱的人不得好死!
fyw 发表于 2022-06-10 19:08
经石海英审理的冤案有多少起?邳州法院敢回复吗?
供销社下岗职工 发表于 2022-07-17 08:50
不敢,恐怕再出现一个张家恵。
呵呵民间论坛 发表于 2022-09-26 13:36
腐败重灾区,严查一定还在后头!!!
呵呵民间论坛 发表于 2022-10-08 10:52
录音一出,便是刑事案发!!!
呵呵民间论坛 发表于 2022-10-08 10:52
录音一出,便是刑事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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