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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公司申请“MLGB”商标被驳回,CNM、NMB等词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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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4 10:3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徐州

主持人李晨的上海俊客公司早在2010年就申请注册“MLGB”商标,2011年12月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服装上。2015年有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争议商标由英文字母“MLGB”构成,该字母组合在网络上广泛使用,其含义消极、格调不高,用作商标有害于道德风尚,易产生不良影响。因此裁定争议商标予以宣告无效。







随后,上海俊客公司不服该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如何判断网络环境下形成了具有相对固定含义的“网络语言”是否符合《商标法》所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合议庭存在分歧,并且涉及不同价值之间的取舍。







合议庭少数意见认为,作为网络流行语,用“MLGB”指代骂人的现象形成时间不长,局限在网络环境,主要是年轻人群,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常见,“MLGB”尚不能构成骂人的固定含义。社会道德风尚取决于大多数人的认知,不能因为有人将“MLGB”指代骂人,就认为两者建立了固定联系。




合议庭多数意见认为,标志含义的识别范围并不等同于该含义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标志特定含义造成的影响并不局限于该含义被认知的范围。仅对特定群体而言具有负面含义的标志,同样可以波及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现有证据表明,在青少年群体网络社交中,以“MLGB”指代骂人已形成相对固定的含义。







网络社交日益成为青少年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特别是青少年猎奇和反叛心理强烈,三观尚在形成阶段,争议商标注册商品主打的营销卖点为“时尚”“个性”“潮流”,目标定位正是青少年。诉争商标对青少年群体而言含义低俗,维持注册更容易产生将低俗另类当做追求时尚的不良引导,其直接影响的是青少年群体,危害后果也必将及于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




因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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