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8318|回复: 0

一副科级干部如何能背46公斤现金回家?

[复制链接]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7-9-3 10: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
一副科级干部如何能背46公斤现金回家?


235 次点击
3 个回复






[size=1.35em]


    文 风青杨

    原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工程经营处副处长陈建东只是一个副科级官员,但他官小却权力大,因为他负责分包航道疏浚工程。为了帮助别人获得工程,他也着实不易,“不辞辛苦”独自背着46斤现金回家。经过约定,他将工程承包给金某,再将其利润的大部分归自己所有,经查明:其先后数次从金某处拿走利润及好处费380万元。金额最大的一笔是210万元,重约23公斤。细节显示,这些现金被金某装在两个纸箱内,并由自己独自背回了家。(澎湃新闻)

    按级别,长江航道局是正局级单位,而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则是正处级单位,陈建东是该局工程经营处副处长,是一个副科级干部。古时的县令是七品,人们常将七品官形容为芝麻官。比芝麻官还小的官真可谓是不足挂齿。但即便是位不高、权不重的区区一名副科级干部,居然能挖空心思敛财46公斤,真可谓“艺高人胆大”。

    这又是一起因“工程项目”落马的典型案例。如此巨大的涉案金额,不得不让人们反思,在官员的腐败道路上,“工程项目”为何屡屡成为腐败官员的“唐僧肉”?

    首先工程项目钱字当头,特别是一项大型活动、一次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往往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环节众多,从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到物资采购、特许经营,再到资金给付、资产处置,等等,动辄花费上亿、几十亿甚至上千亿的资金。

    别看官小,他们却手握“实权”,往往会经手大量的项目资金,掌握单位或部门全部事务或某类事务的决定权。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就成了他们窥视的方向。一些地方工程项目不断上马,但相关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等未能发挥作用,导致一些基层干部自己发包、自己监管、自己验收,各种权力集于一身,虽然只有“一亩三分地”,却能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再加上,当前某些政府部门集审批、执法于一体,权力过于集中,对招投标等活动的管理监督又分散在各地的不同机构,掌握关键权力的官员特别是“一把手”欠缺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于是“工程项目”往往被他们视为敛财的“法宝”。另一方面,之所以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前腐后继”,腐败成本太低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当前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的惩处力度太低,一个贪污受贿几百万的贪官,往往按照现行法律,很难被处以极刑,他们只是要承受短短几年到十几年的牢狱之苦,而对于他们来说,如果不“东窗事发”,一次腐败就足可以让他们一辈子都能逍遥自在的生活。面对诱惑,铤而走险都会有人来走,更何况这个“险”并不是很“险”。

    从规划审批到土地出让,从招标投标到竣工验收,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都将建筑商或开发商和政府部门紧紧捆绑在一起,也正是因为程序的繁复以及官商之间联系的紧密,给了工程贪官以可乘之机。比如在组织招标过程中,一些工作人员一边拿着政府的工资,一边帮助企业进行非法投标活动。他们将潜在的投标人信息透露给意中的投标单位,抽取评委名单时,不是随机抽取,而是事先约定,将评委名单提供给意中的投标单位。当一些评委被金钱击倒后,一旦开标,你想还会有什么结果!

    另外,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一些中介机构领导要他们如何操作,他们就如何操作,只要你给我活干,只要你给我钱。于是,一些工程的标底被造价公司或会计事务所随意抬高或降低,完全是根据少数领导的意图而定。定高了,甲乙双方说好分成;定低了,确保你先中标,再追加项目和资金,反正吃亏的总是国家和纳税人。一些工程项目是否要变更,监理不顾事实,只要领导开口,那就是根据,签字完事。

    在一些地方,“工程上马、官员落马”的案例在不断重复,“大楼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现象屡见不鲜。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这无非是因为工程建设领域的种种信息不够透明,为建设领域主管官员“以权代法”、“权力腐败”等等工程腐败现象提供了滋生土壤,亦为“权大于法”的历史痼疾提供了生存空间。

    毫无疑问,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提高工程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是防止工程腐败的关键。因此,杜绝工程腐败应将着力点放在制度预防上,而且“有效”的制度预防不是雷声大雨点小,喊几句口号了事,更应该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刮骨疗伤的勇气让权力受到强有力制约,让权力的运行袒露在阳光之。只有这样,才能还工程建设领域以净土,还法律以尊严。

    在诱人的金钱面前,在权力在手之时,别小看小科员、小出纳员、小信贷员、村委会主任等“芝麻官”,他们手中权力的“含金量”不小,干起坏事来也“得心应手”。究竟是什么使得这些小官员如此胆大妄为?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就是“位小权高难监督”。分析近些年的“小官大贪”案件,不难发现,越是“天高皇帝远”的地县级城市,其基层“一把手”的腐败案发率越高。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太难。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0516-86238929/0516-86006008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15351650066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版权所有:邳州九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09074357号-20 苏B2-20140211号 法律顾问: 朱仕宝(13905222752)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