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老旧车、黄标车淘汰进度 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邳州市公安交警大队联合环保部门 不定期不定点地对机动车进行检查 4月18日,在环城北路,交警对过往车辆进行路面检查,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对车辆尾气进行检测。 城区中队民警龚培利在现场告诉记者:“交通安全法有规定,驾驶尾气检测超标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将予以200元的处罚。这辆车通过尾气检测,不超标但是涉嫌严重超载,同时像这种自卸车,它们在运沙石料是否抛洒,是否严密的遮盖,是否有载运物抛洒,我们也进行检查。” 黄标车,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通常是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按排放限值比较,一辆黄标车的排放量分别相当于5辆国Ⅰ、7辆国Ⅱ、14辆国Ⅲ、20多辆国Ⅳ汽油车。 为降低空气污染,徐州市出台了淘汰黄标车的方案措施。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姚军强介绍说:“邳州老旧车黄标车淘汰时间是从2018年开始,全市淘汰老旧黄标车共计11435辆,其中2019年度需淘汰国三标准柴油车5000辆。交警大队对这些车辆全部统计出来,然后推送到各个辖区中队,由辖区中队逐车上户进行宣传做工作,然后到指定地点进行注销和报废。” 经过一年多的宣传引导,目前上路行驶的黄标车已大幅减少,希望还未进行注销淘汰的车主能主动去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地点有两处,一是车主本人携带车辆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以及号牌,将车开至议堂镇柳园村251省道西南侧办理。二是车主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邳州交警中队办理注销手续。”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姚军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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