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357|回复: 0

女音情感挽回一段婚姻中的三大禁忌

[复制链接]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7-8-22 17: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广州
         挽回一段婚姻不是一条容易走的路,分手必然是因为你们长期相处过程中痛苦大于快乐,或者价值不匹配了才导致的。是一个长期的不满导致了分手这个结果,通常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因为某件事导致的。

        挽回中一定要切记的一件事就是,不犯错永远比把做一件甚至是十件让对方暖心的事更为重要。作为挽回方,对方对你一定是有抗拒的,当你做错一件事的时候,对方可能会联想到很多你们之前发生过的不好的事情,让对方恐惧你,加深对你的抗拒,有可能造成辛辛苦苦几十天,一朝回到解放前的悲剧。之前的做的一切努力白费不说,还让对方更加厌恶你,让挽回更加困难。对你也是很大的打击,或许从此一蹶不振,放弃了挽回,放弃了原本属于自己的真爱。
        许多遇到情感困难的咨询者问我,要如何去做,如何去挽回对方才是最好的。其实在挽回的过程中,不犯错,就已经是走在一条正确的挽回道路上了,不过不犯错并不代表不联系对方,讳疾忌医也是不行的。
        分析过很多案例之后,我给大家列出了三条挽回中最容易犯,但是又极为严重的错误:
        一、因为报复而去挽回
        很多人在分手之后因为付出了很多时间、金钱、精神觉得投资得不到回报被分手或者对方本来就是渣男渣女等等,分手后会非常的不甘,想要挽回对方,然后再去伤害对方。这是非常不好的一个行为,你已经为这段感情付出了太多了,何必再为了自己心中的执念再去付出更多呢?及时的止损对你而言才是最正确的做法,而且就算成功了我相信你也不会快乐和幸福,更多的只是遗憾和空虚,何况你无法做到真心实意的去改变,很难挽回对方,往往赔了青春,白搭了金钱,费了更多精力。
        二、分手后死缠烂打
        这是分手之后最为常见的一种非常严重的错误,而且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去犯。很多人接受不了分手这个现实,在才分手的时候,对对方死缠烂打,小则每天短信电话轰炸,跑到对方公司,或者家里或门前表忠心,求原谅。更有甚者一哭二闹三上吊,以此表示你比我的生命更重要,企图用这样一种方式来感动对方。但是这只会让对方更讨厌你,让对方觉得你更没有价值。
对方会这样想:
        1.这是一个没有尊严的人,一个廉价的人。
        TA凭什么回心转意呢?就凭不要脸吗?
        2.这个人是不是疯了,还好我和TA分手了,太恐怖了。
        感动了自己却糟了厌恶。
        分手必然是有原因的,而且原因有很多,但至少是对方忍受不了你的现状以至于产生了逃离你的举动。我之前拍过一期视频,是关于分手原因自查的,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一看,因为认清分手原因在挽回中至关重要。
        在弄清分手原因之前,与其死缠烂打让对法逃避你,厌恶你不如先正确的弄清分手的原因
        三、越位思考挽回
        什么是越位挽回就是不通过自身的努力去让对方感知到你变化进而和你复合,而是企图通过第三者的帮助达到你挽回的目的。这种方式面对假性分手或许有用,但是面对真性分手,那么就只会让对方更加讨厌你。一般而言能帮助的第三者的无非就是对方的父母亲人、对方的好友。前两者,让对方觉得你是在伙同对方最亲近的人,企图通过TA们之间的感情去绑架TA,逼他做出一个TA已经决定好了的事,并且你还蛊惑我的朋友家人与我对立。这会让对方非常的反感你,没有起到正面效果,反而让关系更加恶化。
        以上三点只是挽回中比较常见的也容易犯的错误,每个人的感情经历不一样,所面对的问题也会有所区别,更多的问题需要更具体的分析。当然爱情没有公式计算不出绝对的对与错。最后再重申一次,挽回中不犯错,远远比做一件或几件让对方感情的事更为重要。
        相爱不易,不要轻言放弃
        女音情感咨询汇集业内顶尖的心理咨询师、小三劝退师、婚姻律师等专业人士。专注情感咨询、恋爱挽回、挽救婚姻、分离小三、情感疏导、婚姻矛盾调解、婚恋指导、化解情感矛盾。合理解决婚恋问题,一对一高效指导解答,铸就幸福情感关系。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0516-86238929/0516-86006008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15351650066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版权所有:邳州九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09074357号-20 苏B2-20140211号 法律顾问: 朱仕宝(13905222752)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