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 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 《关于启动全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关于启动全市防汛Ⅲ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今天夜里到明天我市部分镇(街道)将出现6小时100毫米以上或1小时50毫米以上的强降雨,邳州市气象台2024年07月07日18时54分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根据《邳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综合会商研判,市防指决定,7月7日20时起,启动全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请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城市易涝片区、下凹式立交桥、地下空间等重点地区防范;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防指各成员单位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7日
同时 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 《关于做好当前强降水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
关于做好当前强降水天气防范 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7-8日沂沭泗流域有强降雨和强对流天气,9日起雨带南压,9日至12日沿淮、江淮之间和沿江地区有较强降雨。受此轮天气过程影响,7月7-9日我市将出现强降水过程。为贯彻落实近期省、市有关会议和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本轮强降水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气预报分析
7月7日至9日上午我市将有大到暴雨,局部地区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50~90毫米,局部100~120毫米,期间可能伴有短时强降水,8~10级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不排除局地出现极端大风的可能。目前鲁南地区有较强降水,需防范本地降水与鲁南地区客水叠加对我市的影响。
二、防范工作要求
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预警信息,及时部署和调整防范措施。文旅部门要加强景区安全监管,完善响应机制,大风天气及时关闭高空、水面游乐设施。部署应急救援力量,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公安、交通部门要会同公路养护单位做好道路监测,增派人力及时处置道路湿滑和大风天气造成的各类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各镇(区、街道)、公路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及时修剪公路两侧行道树,避免发生倒伏事故。住建部门要强化建筑工地、项目施工管理,严防脚手架、基坑坍塌事故发生,部署加固水马围墙、活动板房和集装箱看护房。其中住建部门要强化建筑工地管理,在大风预警期间暂停高空作业,及时开展灾前检查,严禁群众返C级、D级危房居住。水务部门要做好在建工程防汛工作,加强水工程调度,重点抓好城市防汛和流域性河道客水过境应对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要对广告牌、既有建筑装饰物、临时搭建设施、高空危险物等进行隐患排查,严防高空坠物伤人,及时清理倒伏树木。水上交通部门要注意收集天气信息,及时发布航行通告,指导船舶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避险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应对技术指导,提前加固易损毁种养棚室、设施,及时开展灾后检查,统计有关农业损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强化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灾前巡查和灾后检查,第一时间处置各类险情。电力部门要加大对重点部位电力设施巡查力度,及时开展大风天气抢修复电工作,严防大风、降雨期间发生触电伤亡人事故。各镇(区、街道)要密切关注提示预警,及时启用应急广播系统提示群众做好应对防范,农村地区要加强对易发生问题的临时搭建物、危房排查,严禁大风强降雨期间留人。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危化品方面,督促化工企业落实防水、防淹措施,停止剧毒、强腐蚀和遇水反应危险化学品露天装卸作业,严防遇湿发生火灾爆炸或泄露事故;督促危化品储存企业继续加强防雷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雷击造成燃烧爆炸。工贸方面,强化动火、高空、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监管,督促辖区工贸企业完善厂房厂区防风、防潮、防高处坠落等措施;要严格管控各类室外、露天施工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企业要准备防汛物资,严防重点区域雨水倒灌。
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在大风降雨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配齐配强值班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协调准备,及时、快速处置各类自然灾害事件。
特此通知。 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