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0554|回复: 8

对城管部门的三问

[复制链接]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8-2-3 12: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徐州
     自十八大以来,我响应党的大众创业号召,在青年路摆摊创业生意刚有点起色,就被城管给拉走了。首先我承认在路边摆摊设点可能违反了城市管理的有关法规,但是我摆摊过程中没有影响交通对自己所产生的垃圾也进行了及时的处理。对于城管执法的过程我有几点疑问。    1·城管执法部门的临时工有没有执法权?在我要求他们出示工作执法证的情况下,但是并没有出示。在没有下发暂扣证和出示任何书面材料的情况下,紧口头通识我的电动三轮被扣,强行将电动三轮推走。他们这样做法是否存在暴力执法?执法过程是否合法?
    2在同样是摆摊设点且距离较近的情况下,城管工作人员进行选择性执法,对熟人及亲朋放任不管,对不认识的人在没有任何劝说离开的情况下,就将车辆扣留,这是否违反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何来公平可言?
    3在交罚款的时候,有没有统一的标准,同样是电动三轮有的要求交300,有的一分钱不罚就给放了,而我却罚500.相关法律法规是否被落实,是否存在不是法治而是人治的情况?
    我没多少文化但是闲下来的时候经常看行政法学等一类的法律书籍,我感觉他们做的不妥。还是请城管的领导回答下他们的做法是否合理?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1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18-2-3 17: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就是政府放纵一部分人敛财的手段,明知故纵,你若较真他就上纲上线,天高皇帝远,到哪都一样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18-2-18 20: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亚太地区
既然你承认自己违反城市管理的有关法规 那你就是知法犯法 城管暴力执法这事咱先放一边好吧 你说你响应党的大众创业号召 于是就知法犯法??兄弟你先把逻辑理顺了在发帖吧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8-2-16 08: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亚太地区
应该在全市所有乡镇展开三轮电动车整治!严重影响道路交通,而且对骑车人自身安全隐患也非常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8-2-17 16: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8-5-9 23: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8-5-11 20:5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8-5-20 17: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绍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8-6-15 11: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你说的选择性执法是普遍现象,专找不认识的下手,不管不问的有好多是他家里人或者亲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8-6-19 09: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邳州城管都是孬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0516-86238929/0516-86006008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15351650066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版权所有:邳州九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09074357号-20 苏B2-20140211号 法律顾问: 朱仕宝(13905222752)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107号